奉城花盆葬生态节地葬陵园
亡故的广州市民,海葬免收其骨灰撒海服务费用,骨灰海葬活动时无偿随行2名亲属。逝者或者申请人为广州市户籍的,选择在市内经营性公墓进行骨灰还林安葬,如树葬、花坛葬等,可以申请减免800元骨灰还林费用。目前,广州多家墓园和部分葬式减免后零收费。骨灰撒海葬。节地生态葬比例缓步上升,节地生态安葬的推广是一项长期工程,多年来,广州市殡葬处通过殡仪馆、经营性公墓、村(居)红白理事会等开展基层宣传、普遍发动。在清明节等窗口期,举办生态安葬集中祭扫活动,对接新闻媒体,对生态安葬服务、奖补政策、活动组织情况开展普遍宣传。生态葬介绍:一种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的殡葬模式。奉城花盆葬生态节地葬陵园
“我父亲生前聊过这个话题,他当时就说,不用买地,直接撒在海里。”虽然也听到了不理解的声音,但在与家人商议后,周女士在当地民政部门报名参加了集体海葬仪式。“选择海葬的方式送亲人然后一程是对的,虽然有‘入土为安’的老规矩,但是我觉得不用再经历这人世间的苦楚,就放他自由吧,归入大海,万里浩瀚,天地长辉,海在魂在。”回来后的周女士在社交平台写下了她的感想。她告诉记者,以后每年都会带着鲜花去海边住几天,“不仅思念亲人,也能‘陪陪他’。”南桥地宫生态节地葬参考价生态葬方式多样,可根据逝者意愿和家属需求灵活选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某死后,小亮与田某就骨灰安葬事宜已经进行了协商,并由田某与某殡葬公司签订《骨灰海葬协议书》,小亮对签订合同、丧葬方式的选择均知情。双方作为高某的亲属已就丧葬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小亮要求变更安葬方式,亦应尊重田某等其他亲属意愿。某殡葬公司系基于合同约定取得高某的骨灰,不属于非法占有。故法院驳回了小亮的诉讼请求。法官提示,《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骨灰是具有人格属性的特定物,关于骨灰的安置归属权利,应当由死者近亲属共同行使。骨灰安葬方式由亲属协商确定后,要求变更安葬方式的,应当征求其他亲属的同意。本案中,海葬协议签署后,骨灰已经由某殡葬公司保管,各亲属之间就该安葬方式并未产生过异议。相关协议应当得到各方共同遵守。
海葬,海葬是将骨灰撒入大海的一种葬法。骨灰撒海,冲破了传统的“入土为安”观念。人从自然中来,又回到自然中去。海葬是继墓葬以后的又一次重大革新,是人类思想的一大飞跃,是社会文明的一大标志。海葬有利于节约土地、发展经济,有利于移风易俗,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骨灰撒大海,情意留人间。树葬,现代树葬是殡葬的一种新形式,就是人们以认养绿地的办法,植一些树木,将亲人的骨灰撒在树下。现代树葬较大的特点就在于,它的地面是没有任何殡葬设施的,而是以纪念树或自然石为标记。生态节地葬从形式上看似简单,却包含了深厚的生命哲学与情感。
2012年3月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动绿色殡葬,对接受节地殡葬服务或不保留骨灰的人群,以及土葬革新区自愿火化的,实行有关部门奖励、补贴,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殡葬救助保障体系。观点一认为生态葬就是不保留骨灰或遗体无害化处理后进行深埋的葬法。 骨灰生态葬的提出者集中在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火化率高骨灰生态葬从倡导以来赢得了大家的积极响应和支持。观点二认为“生态葬重点实现解决城市人口的殡葬问题”作为推行生态葬的目标。节地葬采用生态型墓地,减少对周边环境的破坏。黄浦单人墓生态节地葬行价
生态葬让逝者安息于自然之中,实现生命与自然的交融。奉城花盆葬生态节地葬陵园
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在土葬革新区,遗体应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倡导建设单具遗体安葬和双人合葬占地分别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减少地面硬化面积,鼓励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人员选择既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今后只能选生态葬?推节地生态葬不对人群作硬性要求。针对“今后大家是否必须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或只能选择某种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声音,民政部表示,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不是对广大人民作出硬性要求,而是通过采取鼓励和引导的方式,让大家逐步接受节地生态、绿色环保要求的安葬理念,进而理解、支持和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奉城花盆葬生态节地葬陵园
上一篇: 南桥地域特色生态节地葬实施方案
下一篇: 闵行草坪葬生态节地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