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不成功不收费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退税

时间:2021年07月12日 来源:

    根据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文,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以下统称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下列技术开发费项目: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抵扣的期限**长不得超过五年。2008年新颁布《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延续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也取消了41号文和49号文规定的各项限制性条件。当然,企业所得税法统一适用于境内所有企业,因此加计扣除的政策也不只是适用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为帮助企业更好地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举办了专门的培训。松江区不成功不收费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退税

    正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文件第六条,申报及备案管理。(一)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见附件),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三)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松江区不成功不收费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退税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不提供协议或合同,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研发支出”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研发支出”科目(资本化支出)。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结转“无形资产”。期(月)末将“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二)税务管理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进行合理调整。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税务部门应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年度核查面不得低于20%。(三)纳税申报1、预缴申报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七、其他事项(二)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四)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三条所称“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委托方委托关联方开展研发活动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研发费加计扣除:科委反馈税务机关鉴定结果,企业可登录网站查询鉴定结果,并可至大厅领取鉴定意见。

    从而使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通道更加便捷高效。6、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有行业负面清单的限制。6个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7、研发费用的核算无论是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形成无形资产,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属于以下范围,同时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财税部门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即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也不得加计扣除。对于研发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的,其摊销年限应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约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8、七类一般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产品、服务或知识等;(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已经废止。松江区不成功不收费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退税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 企业集团应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松江区不成功不收费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退税

    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研发支出”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企业从事研究开发活动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①相关研发费用发生时: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②会计期末:将费用化支出结转到“管理费用”科目;对资本化支出部分,则等到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时,才将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A.结转费用化支出:借:管理费用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B.当资本化支出部分达到预定用途时:借:无形资产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③对于已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从其达到预定用途的当月起,按直线法摊销(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不低于10年)借:管理费用贷:累计摊销(2)委托研发(委托方)①相关研发费用发生时: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XX委托研发项目—资本化支出—XX委托研发项目贷:银行存款等②会计期末:A.对费用化支出,转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B.对资本化支出部分,则等到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时:借:无形资产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对于已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松江区不成功不收费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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