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桥森林葬生态节地葬价格

时间:2025年01月26日 来源:

人们通常认为,给逝去老人办一场风光体面的葬礼,是孝心较好的体现,也是子孙对老人然后一次尽孝的机会,同时在亲友面前也会很有“面子”。如果做得不“到位”,可能会被指责“不孝顺”“不隆重”“违背传统礼仪”,从而“得不到先人护佑”。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近年来,生态葬虽然仍占少数,但越来越受到市民认可,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厚养薄葬的观念,接受了回归自然、节俭环保的生态葬方式。但生态葬并不能与“薄葬”画等号。生态葬的流行反映出人们意识的转变,向环保和自然靠拢。南桥森林葬生态节地葬价格

法官表示,逝者近亲属享有对骨灰进行安葬的权利,处置逝者骨灰也是祭奠权的基本内容。关于近亲属的具体范围,《民法典》头一千零四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就具体顺位而言,我国《民法典》继承编中关于法定继承顺位的规定予以确认,即配偶、子女、父母为头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一般而言,出于尊重逝者意愿的角度出发,骨灰安葬方式应遵遗愿。如未留有遗愿,则应当在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尊重逝者所在地区的传统习俗、社会习惯、宗教信仰。在此情况下,亲属之间仍然无法就安葬方式协商一致,则依较亲近原则确定权利主体顺位,以血缘或婚姻关系的亲疏为优先考量因素,以与死者生前生活的紧密程度为辅助要考量的因素。茶花葬生态节地葬节地葬方式不断创新,为人们提供更多绿色殡葬选择。

死者之子要求树葬父亲骨灰,起诉叔叔要求返还骨灰获支持,于某系小甲的父亲。2006年于某意外死亡,于某父亲将骨灰寄存于殡仪馆。在于某父亲去世后,于某弟弟于2011年将于某的骨灰盒安放在某陵园的塔位中,骨灰盒系于某之弟购买,骨灰安放证由其持有。小甲成年后,起诉于某的弟弟要求其返还于某骨灰安葬。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于某的骨灰安葬权由小甲享有更为适宜。首先,本案中各方均未举证证明于某生前曾就其骨灰安葬方式存在明确的意思表示;其次,各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对于于某骨灰之安葬存有特殊之风俗习惯,于某之弟虽主张于某现骨灰安葬地为家族墓地,但现只有于某一人骨灰安葬于此,其他已故家族成员之骨灰并未在此安葬;再次,依据查明的事实,于某去世时,小甲尚年幼,于某骨灰由其父安葬并无不妥,但现其父已过世,而小甲已成年,其作为于某独一在世的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头一顺位继承人,在血缘上必然相较于某之弟等人更为亲近,因于某骨灰安葬方式所产生的精神利益亦更为紧密;然后,小甲在本案中主张通过树葬方式另行安葬,且提供了民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相关部门对小甲所主张之安葬方式亦予以肯定。

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现象值得关注:一是安葬费用加大。据测算,城市平丧户购买一座普通的经营性墓穴平均约需0.8万元(含公墓管理维护费),加上遗体火化及其它支出,办一次丧事约支出1.3万元。农村的丧葬支出也呈上升趋势,平均办理一次丧事的费用支出约0.8万元。二是影响了社会风气。大家在办理丧事活动中有的相互攀比,花掉了大量钱财;有的借钱风光,冒富给人看;有的在丧葬活动中搞封建迷信活动;还有的个别领导干部因此犯了错误。既喊死不起、葬不起,又铺张浪费讲排场是相当一部分人的普遍心理。所以,葬法革新不仅直接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影响到构建和谐社会和两个文明建设,革新势在必行。生态葬介绍:一种顺应自然、尊重生命的殡葬方式。

对此孙志兵建议,可在前期将大家的需求进行细分,“可以设计一次性安葬不需祭拜的片区,需要祭拜的则规划出配套用地,或者约定每年公司进行公祭。”其实,在清明期间,广州各个墓园也推出了清明集中祭扫活动,市民可自行报名参加。据了解,今年清明前后,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番禺区殡仪馆、祥和陵园等殡葬服务单位陆续开展生态安葬集中祭扫,全市共约1000余人参加。选择生态葬,希望离开时自由自在,今年清明,在大家忙着祭扫时,周女士的目的地并不是墓园,而是海边。去年9月,周女士的父亲离世后,她为父亲选择了海葬。节地葬趋势:融入自然,实现可持续发展。森林葬生态节地葬

生态节地葬的方式能让遗体在自然中融入大地,成为生命延续的一部分。南桥森林葬生态节地葬价格

“有一位退休不久的老先生来咨询树葬,他觉得留给孩子、家人的应该是做人的道理和善良的内心,而不是一座冷冰冰的坟墓,去世后应该回归自然,与大地、青山融为一体。但他的家人反对他这么做,觉得树葬会让家人丢面子,无法向亲朋好友交代。”唐晓林记得,那位老先生决心很大,如果家人不接受,他想提前预定树葬,以免家人不按照他的意愿办理后事,“如果有必要,他还要去做一个公证,委托我们按照树葬要求处理骨灰。”树葬,“增”与“减”的因素考量。南桥森林葬生态节地葬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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