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绿色生态节地葬设计
死者之子要求树葬父亲骨灰,起诉叔叔要求返还骨灰获支持,于某系小甲的父亲。2006年于某意外死亡,于某父亲将骨灰寄存于殡仪馆。在于某父亲去世后,于某弟弟于2011年将于某的骨灰盒安放在某陵园的塔位中,骨灰盒系于某之弟购买,骨灰安放证由其持有。小甲成年后,起诉于某的弟弟要求其返还于某骨灰安葬。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于某的骨灰安葬权由小甲享有更为适宜。首先,本案中各方均未举证证明于某生前曾就其骨灰安葬方式存在明确的意思表示;其次,各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对于于某骨灰之安葬存有特殊之风俗习惯,于某之弟虽主张于某现骨灰安葬地为家族墓地,但现只有于某一人骨灰安葬于此,其他已故家族成员之骨灰并未在此安葬;再次,依据查明的事实,于某去世时,小甲尚年幼,于某骨灰由其父安葬并无不妥,但现其父已过世,而小甲已成年,其作为于某独一在世的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头一顺位继承人,在血缘上必然相较于某之弟等人更为亲近,因于某骨灰安葬方式所产生的精神利益亦更为紧密;然后,小甲在本案中主张通过树葬方式另行安葬,且提供了民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相关部门对小甲所主张之安葬方式亦予以肯定。生态节地葬,让生命在自然中永恒,与环境和谐共处。闵行绿色生态节地葬设计
现实状况,从老年人口的丧葬消费需求和公墓单位的现状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现象值得关注:一是老年人对后事要求到墓地安葬的比例偏大。对城市养老院500位老人进行了专项调查,统计显示,有326位老人希望后事到公墓安葬,117位老人选择生态葬,21位老人选择骨灰撒海,其所占比例分别为65.2%、23.4%和4.2%二是墓地使用面积逐年扩大。辽宁现有经营性公墓95座,总面积约1500万平方米。2004年全省死亡人口约25.6万,按城市每个公墓占地1.5平方米(含绿化面积)、农村每个墓地4平方米计算,只2004年,墓地安葬的死亡人口约占地700万平方米。花盆葬生态节地葬实施方案生态节地葬可能选用可种植的植物和树木,将遗体化作新生之源。
在现代社会,随着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和环保意识的增强,传统的墓葬方式正逐渐向着更加节约土地、环保的方向发展。生态节地葬作为一种新兴的安葬方式,正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什么是生态节地葬,生态节地葬,顾名思义,是一种旨在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安葬方式。它通过减少墓穴占地面积、使用可降解材料或者树葬、草坪葬等形式,达到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的。这种安葬方式不仅体现了对逝者的尊重,也展现了生者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
逝者的骨灰被家人撒入江中,数字增加的背后,对很多人来说还有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经济成本。今年上半年,“天价墓地”的相关话题曾引发热议,近几年国内有关墓地价格昂贵的报道层出不穷。在网络平台上,有网友晒出为家人治丧时的花费明细时直言:“不到半平方米的地方,想想就憋屈。如果哪天自己没了,不如扬了,去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这个观点也得到了不少网友的支持。为了更大力度倡导节地生态葬,《关于对杭州市区实施节地上台安葬对象予以奖补的通知》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选择生态安葬的逝者与家人可获得一定的补贴激励。生态节地葬在心理上给予人安慰,体现了生死相连的哲学思考。
民政部表示,为积极引导大家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意见》强化了节地生态安葬的激励引导措施。首先,体现在健全奖补激励机制方面。要求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把不占或少占地的生态葬式葬法纳入奖补范围;鼓励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鼓励探索建立环保殡葬用品补贴制度。其次,体现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要求严格落实安葬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拓展服务项目,强化人文关怀,鼓励提供更多、更优良的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产品。然后,体现在强化设施建设方面。要求按照把握总量、扩大增量、优化存量的原则,通过建设城镇公益性公墓、按比例配建节地生态安葬区域等方式,切实增强节地生态安葬服务供给能力。生态节地葬使得纪念逝者可以在更为轻松和欢迎的氛围中进行。闵行塔葬生态节地葬陵园
许多城市开始推出生态公墓,让生态节地葬成为一种选择的主流。闵行绿色生态节地葬设计
民政部指出,考虑到城乡、地域、民族等不同特点,《意见》要求,在依法推行遗体火化、骨灰或遗体公墓内集中安葬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和推广更多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在火葬区,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和骨灰立体安葬等方式,倡导选择节地型墓位和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在土葬革新区,倡导选择节地型遗体墓位以及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同时,还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选择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闵行绿色生态节地葬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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