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地宫生态节地葬价格
本案中,小甲作为于某之子对于于某骨灰安葬方式应享有优先决定权,骨灰安放证由小甲持有更为适宜,于某弟弟应向小甲返还。高某与赵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小亮。1991年,二人离婚,小亮由赵某抚养。田某系高某同母异父之妹妹。高某于2019年9月20日死亡。小亮参与了高某丧葬事宜的整个过程,未对任何事宜提出过异议。2019年9月22日,田某与某殡葬公司签订《骨灰海葬协议书》,就高某骨灰海葬事宜进行了约定,如果中途退出海葬的,需由业务单上登记的经办人办理取灰手续。现高某骨灰仍在该殡葬公司保管。2020年,因高某遗产问题,小亮与田某发生纠纷并起诉至法院。小亮以田某因遗产问题,可能不会对骨灰妥善安葬为由,将殡葬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骨灰,并将田某列为该案第三人。节地葬倡导深埋浅葬,降低对土地资源的消耗。徐汇地宫生态节地葬价格
随船同行的福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处处长裘旦红告诉记者,今年福州市一共有209位逝者选择海葬,他们选择海葬的理由各不相同:有的心忧子女,嘱托丧事一切从简;有的自小离乡,在生命终点选择落叶归根;有的则是一些南下干部,对这片大海有着难以割舍的感情,希望死后能够闻涛而眠。在裘旦红看来,这个星球,海水能抵达70%以上的地方,在万顷碧波中徜徉未尝不是一种自由。当海上轮船成为送别逝者的“十里长亭”时,在山区,一些逝者选择以草木立碑,与繁花为伴。浦东新区森林葬生态节地葬生物土葬及树葬都是生态节地葬中的重要方式,各有特点与优势。
民政部表示,为积极引导大家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意见》强化了节地生态安葬的激励引导措施。首先,体现在健全奖补激励机制方面。要求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把不占或少占地的生态葬式葬法纳入奖补范围;鼓励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鼓励探索建立环保殡葬用品补贴制度。其次,体现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要求严格落实安葬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拓展服务项目,强化人文关怀,鼓励提供更多、更优良的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产品。然后,体现在强化设施建设方面。要求按照把握总量、扩大增量、优化存量的原则,通过建设城镇公益性公墓、按比例配建节地生态安葬区域等方式,切实增强节地生态安葬服务供给能力。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张及黄某隐瞒死讯系出于善意,其行为合乎情理。小张及黄某作为张某较为亲密的共居人,有权利决定采用海葬的方式将张某进行安葬,且海葬作为节地生态安葬形式也被倡导,故小张及黄某以海葬形式安葬张某,并未构成对李奶奶祭奠权的侵害,但小张及黄某未及时向李奶奶告知骨灰海葬的具体情况,该行为导致李奶奶无法对儿子进行祭奠,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李奶奶对张某骨灰享有的平等祭奠权,造成李奶奶精神上的损害,故酌情判令小张及黄某赔偿李奶奶精神损害抚慰金。生态葬方式多样,可根据逝者意愿和家属需求灵活选择。
法官表示,上述案件认定侵权并非源于其他家庭成员选择了海葬这一安葬方式,而是基于行为人阻碍他人祭奠权的行使构成了侵权。虽然我国法律目前对祭奠权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祭奠权是基于传统习俗而产生的自然人为逝世亲属祭奠的权利。祭奠权正是公民基于与逝者的亲属身份关系,而享有的对逝者表示追思的一种人格权益,是死者近亲属的精神利益,依法应受保护。祭奠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亲人去世的知情权、安置遗体骨灰、参加亲人葬礼、进行祭奠活动、墓碑署名权等。通过生态葬,未来的自然回归理念将影响更多人对生命的理解。普陀佛堂葬生态节地葬服务
生态节地葬使得纪念逝者可以在更为轻松和欢迎的氛围中进行。徐汇地宫生态节地葬价格
从仪式上来说,随着生态葬的发展,出现了花葬、树葬、江葬、草坪葬等多种形式,纪念的仪式感也越来越强。人们选择生态葬,更重要的因素是“礼”,“礼数”到了,人心皆安。钱塘江边的江葬纪念碑、花葬墓园中的姓名卡牌等,生者前往纪念的形式感并不缺,“礼数”周全。从精神上来说,同样是长眠于地下,但逝者的生命以一株花、一棵树、一片草坪这种形式得到轮回和升华,是逝者以一种更崇高的形式泽被后人,更值得被尊重和铭记,这样既能让生者更有追思的仪式感和目标地,还能参与公祭,这难道不隆重、不体面吗?这难道不是厚葬吗?徐汇地宫生态节地葬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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