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可降解生态节地葬规定
本案中,小甲作为于某之子对于于某骨灰安葬方式应享有优先决定权,骨灰安放证由小甲持有更为适宜,于某弟弟应向小甲返还。高某与赵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小亮。1991年,二人离婚,小亮由赵某抚养。田某系高某同母异父之妹妹。高某于2019年9月20日死亡。小亮参与了高某丧葬事宜的整个过程,未对任何事宜提出过异议。2019年9月22日,田某与某殡葬公司签订《骨灰海葬协议书》,就高某骨灰海葬事宜进行了约定,如果中途退出海葬的,需由业务单上登记的经办人办理取灰手续。现高某骨灰仍在该殡葬公司保管。2020年,因高某遗产问题,小亮与田某发生纠纷并起诉至法院。小亮以田某因遗产问题,可能不会对骨灰妥善安葬为由,将殡葬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骨灰,并将田某列为该案第三人。生态葬让生命在绿意盎然中延续,寓意深远。黄浦可降解生态节地葬规定
北京市民政局正在酝酿骨灰生态葬的奖补办法,鼓励市民对逝去亲人的骨灰,采取树葬、壁葬、花葬、海撒、深埋等方式安葬,以解决“死人与活人争地”的困局,并希望在公众中树立新的生死观。北京海撒、树葬、壁葬、花葬等生态葬的数量,不足整体安葬方式的10%。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处长王琦表示,北京2013年将制定减免或奖补方式,鼓励市民对逝去亲人采取生态葬的方式,以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力争到2015年,生态葬的比例能达到30%甚至更高。浦东新区图书馆葬生态节地葬价位生态节地葬不仅节省土地,还能保护生态环境,向可持续发展迈进。
民政部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民政部称,将探索把告别厅租用、骨灰生态葬法等纳入基本服务项目范畴,这也意味着骨灰生态葬法将有望由有关部门来买单 。民政部提出,要鼓励生态安葬 [2],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骨灰撒海、树葬等生态安葬活动,争取对不保留骨灰的实行无偿海葬、撒散等生态化安葬,并对其家属实施奖励。同时,鼓励经营性公墓开辟生态公益墓区,提供无偿或者低价骨灰安葬服务,引导大家摒弃硬质墓穴和墓志等。
民政部指出,考虑到城乡、地域、民族等不同特点,《意见》要求,在依法推行遗体火化、骨灰或遗体公墓内集中安葬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和推广更多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在火葬区,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和骨灰立体安葬等方式,倡导选择节地型墓位和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在土葬革新区,倡导选择节地型遗体墓位以及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同时,还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选择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生态葬介绍:一种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的殡葬模式。
“因为本来基数不大,这几年来咨询、选择不占地的生态葬人数都是成倍增长,”孙志兵表示,在正果万安园,选择不保留骨灰生态葬的市民越来越多,其中相比于壁葬,选择树葬、草坪葬和花坛葬选择比例更高,“从传统角度来说还是讲究入土为安,花坛葬这些还算是入土了。”入行十年,孙志兵发现,在2018年以前,大部分生态葬都带有公益性质,例如遗体捐赠者或者孤寡老人。“之前很多人选择骨灰寄存,抱有在经济条件转好后再买墓地的想法。”从2018年开始,随着市民观念的改变,生态葬的比例逐年递增。节地葬在我国得到政策扶持,有望在未来成为主流殡葬方式。南桥自然生态节地葬陵园
生态节地葬不仅是对逝者的追思与纪念,更是对生活与自然的再思考。黄浦可降解生态节地葬规定
超标建墓立碑依法拆除,《意见》明确,着力加强城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树葬、撒散、骨灰存放、小型墓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原则上新建城镇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对超标准建墓立碑的,要依法通过拆除、绿化等方式进行整治改造。按照绿色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新建和改造农村公益性墓地,严格执行墓位占地面积规定,减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提高集约化、生态化安葬程度。加强少数民族殡葬设施建设,保障少数民族节地生态安葬需求。黄浦可降解生态节地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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