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绿色生态节地葬一条龙服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某死后,小亮与田某就骨灰安葬事宜已经进行了协商,并由田某与某殡葬公司签订《骨灰海葬协议书》,小亮对签订合同、丧葬方式的选择均知情。双方作为高某的亲属已就丧葬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小亮要求变更安葬方式,亦应尊重田某等其他亲属意愿。某殡葬公司系基于合同约定取得高某的骨灰,不属于非法占有。故法院驳回了小亮的诉讼请求。法官提示,《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骨灰是具有人格属性的特定物,关于骨灰的安置归属权利,应当由死者近亲属共同行使。骨灰安葬方式由亲属协商确定后,要求变更安葬方式的,应当征求其他亲属的同意。本案中,海葬协议签署后,骨灰已经由某殡葬公司保管,各亲属之间就该安葬方式并未产生过异议。相关协议应当得到各方共同遵守。节地葬鼓励使用生态型墓地,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普陀绿色生态节地葬一条龙服务
适用对象,具有绍兴市户籍的城乡居民,特困供养人员以及骨灰存放到外地者除外。奖补标准:骨灰实施撒散,每例一次性奖励10000元;骨灰实施树(花)葬、草坪葬,每例一次性奖励5000元;骨灰安置在骨灰堂(墙、廊),每例一次性奖励3000元;小型低碑式安葬,每例一次性奖励500元。生态殡葬具体又可分为树葬、草坪葬、花盆葬、壁葬、海葬等形式。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殡葬观念的更新,“绿色殡葬”时下成为引导殡葬发展趋势的新风尚。虹口可降解生态节地葬有什么讲究节地葬趋势:融入自然,关注环保,实现可持续发展。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了多起与生态葬相关的案例,朝阳法院提醒,清明期间,要采取妥当的方式方法进行祭奠,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瞒着奶奶将父亲骨灰海葬,老人得知后将孙女起诉获部分赔偿。2017年7月31日,张某因病去世。张某的母亲李奶奶已经81岁高龄,一家人为了李奶奶的身体状况着想,共同商议向李奶奶隐瞒张某去世的消息。2017年8月2日,张某的女儿小张及爱人黄某为父亲举办葬礼,除李奶奶以外的其他亲属均到场参加了葬礼。2018年9月26日,小张租赁快艇将张某的骨灰进行海撒。2021年底,李奶奶以小张及黄某未向其告知死讯、未经其同意将张某的骨灰进行海葬且未告知海葬地点为由起诉小张及黄某侵犯其人格权,要求赔礼道歉、告知海葬具体地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
那么接地生态葬的主要类型有哪些呢?其一、壁葬:壁葬是把逝者的骨灰盒嵌在墙壁内的一种丧葬方式,壁葬在安葬死者的同时还可以为后人留福,是一种新型的殡葬理念和行为。通常壁葬墙与普通墙体高低相仿,墙体正面分布多个井字型可以安放骨灰盒的格子,格子大小可以放入骨灰盒,骨灰盒放进去后,格位口用石材进行封死,石材外边既可以做装饰又可以用来做墓碑,子孙可以在上面刻碑文,以纪念亲人。其二、塔葬:与传统墓葬相比,新型的“塔葬”不用骨灰盒,直接将逝者骨灰和鲜花一起在塔内进行下葬,让逝者在此回归自然。通常情况下,一座塔能容纳上万例骨灰,具有明显的节约用地、经济实惠的特点。为满足家属的需求,塔内壁上可以设置单独的格子,用于安放逝者的骨灰。生态葬与艺术结合,增加了纪念活动的文化内涵与美感,令人向往。
而在厦门,作为全国首批推行殡葬革新的城市,当地采用“无碑深埋”的方式,海葬、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生态葬已蔚然成风。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了解到,目前,福建全省火化率稳定在99.8%以上,节地生态安葬率提高至93.2%,均居全国前列,生态殡葬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生态葬”渐成风尚背后,1997年,福州市初次举办集体公益海葬,只有5位逝者骨灰撒入大海。尽管因为种种原因这项公益活动多次停办,但选择海葬的逝者仍逐年增多,今年达到了历史新高。生态节地葬非常适合追求简约生活理念的人群,变得越来越流行。普陀树葬生态节地葬参考价
节地葬方式不断创新,为人们提供更多绿色殡葬选择。普陀绿色生态节地葬一条龙服务
近年来,广东省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坚持保障大家基本安葬需求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并重,倡导移风易俗,大力推行骨灰海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不久前,广东省民政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殡葬革新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殡葬革新宣传活动,倡树绿色文明殡葬新风,全省各地精心组织、积极宣传,绿色殡葬逐渐深入人心。截至目前,广东全省节地生态安葬率超过63%,殡葬事业示范建设工作顺利启动,3个新时代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29个节地生态型公益性公墓示范项目积极探索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普陀绿色生态节地葬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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