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自然生态节地葬规定
“因为本来基数不大,这几年来咨询、选择不占地的生态葬人数都是成倍增长,”孙志兵表示,在正果万安园,选择不保留骨灰生态葬的市民越来越多,其中相比于壁葬,选择树葬、草坪葬和花坛葬选择比例更高,“从传统角度来说还是讲究入土为安,花坛葬这些还算是入土了。”入行十年,孙志兵发现,在2018年以前,大部分生态葬都带有公益性质,例如遗体捐赠者或者孤寡老人。“之前很多人选择骨灰寄存,抱有在经济条件转好后再买墓地的想法。”从2018年开始,随着市民观念的改变,生态葬的比例逐年递增。生态葬优势:节省土地资源,降低殡葬成本。黄浦自然生态节地葬规定
民政部表示,为积极引导大家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意见》强化了节地生态安葬的激励引导措施。首先,体现在健全奖补激励机制方面。要求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把不占或少占地的生态葬式葬法纳入奖补范围;鼓励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鼓励探索建立环保殡葬用品补贴制度。其次,体现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要求严格落实安葬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拓展服务项目,强化人文关怀,鼓励提供更多、更优良的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产品。然后,体现在强化设施建设方面。要求按照把握总量、扩大增量、优化存量的原则,通过建设城镇公益性公墓、按比例配建节地生态安葬区域等方式,切实增强节地生态安葬服务供给能力。普陀双人合葬生态节地葬服务商生态节地葬过程尽量不使用化学物质,较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节地生态安葬,指的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环保绿色安葬方式,比如采用树葬、海葬、花坛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其实,“节地生态安葬”这个词早在2016年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就有明确阐述,是我国初次明确节地生态安葬的主要内涵。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出台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具体实施意见,鼓励以不占地或少占地的方式处置遗体或骨灰,鼓励为遗体部位捐献者、保留骨灰者等群体,统一建设祭扫思念场所或网络平台,对选择树葬、花葬、骨灰深埋等葬式明确奖补办法。
人们通常认为,给逝去老人办一场风光体面的葬礼,是孝心较好的体现,也是子孙对老人然后一次尽孝的机会,同时在亲友面前也会很有“面子”。如果做得不“到位”,可能会被指责“不孝顺”“不隆重”“违背传统礼仪”,从而“得不到先人护佑”。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近年来,生态葬虽然仍占少数,但越来越受到市民认可,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厚养薄葬的观念,接受了回归自然、节俭环保的生态葬方式。但生态葬并不能与“薄葬”画等号。许多国家的环境法规逐渐开始鼓励和支持生态节地葬形式的发展。
全国较早推行骨灰还林,政策补贴推动节地生态葬,在节地生态安葬方面,广州走在全国前列。周韵介绍,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广州较早在国内开展骨灰撒海、骨灰还林服务。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则在全市推广骨灰楼(堂),建设农村公益性安放地,目前,全市建有150多处骨灰楼堂(公益性安放地)。广州大力推广以骨灰寄存为主,骨灰撒海、还林,花坛葬,草坪葬为辅,“不立碑、不建坟”的新型安葬方式。同时,把绿色生态安葬作为经营性公墓年检的重要指标,要求广州每个墓园开辟生态葬区,大力推行墓地小型化、生态化、园林化建设。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经建成“1+N”的绿色生态安葬服务体系,节地生态安葬率已达到86%。生态葬特点:无碑、无坟,让逝者与大自然和谐共处。浦东新区合葬生态节地葬
生态葬的优势在于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减少浪费。黄浦自然生态节地葬规定
据广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各地都在积极宣传、推行绿色环保的生态安葬方式:汕头市常态化开展海葬活动,开发树葬区将逝者骨灰安置在可降解环保容器,入土6个月内可降解容器和骨灰自然溶解于土壤中;湛江市倡导采用鲜花拜祭、网络祭扫等绿色低碳文明的方式祭扫祈福,普遍动员党员干部参与“植树来祈福”活动,共同营造文明简约祭扫新风尚;佛山市自2005年起推行骨灰植树活动,至今已有约2万份骨灰在“长青林”骨灰植树基地进行了树葬。黄浦自然生态节地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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