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自然生态节地葬规定

时间:2025年01月02日 来源:

本案中,小甲作为于某之子对于于某骨灰安葬方式应享有优先决定权,骨灰安放证由小甲持有更为适宜,于某弟弟应向小甲返还。高某与赵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小亮。1991年,二人离婚,小亮由赵某抚养。田某系高某同母异父之妹妹。高某于2019年9月20日死亡。小亮参与了高某丧葬事宜的整个过程,未对任何事宜提出过异议。2019年9月22日,田某与某殡葬公司签订《骨灰海葬协议书》,就高某骨灰海葬事宜进行了约定,如果中途退出海葬的,需由业务单上登记的经办人办理取灰手续。现高某骨灰仍在该殡葬公司保管。2020年,因高某遗产问题,小亮与田某发生纠纷并起诉至法院。小亮以田某因遗产问题,可能不会对骨灰妥善安葬为由,将殡葬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骨灰,并将田某列为该案第三人。普及生态葬,为我国殡葬事业注入绿色、人文、和谐的新内涵。虹口自然生态节地葬规定

人们通常认为,给逝去老人办一场风光体面的葬礼,是孝心较好的体现,也是子孙对老人然后一次尽孝的机会,同时在亲友面前也会很有“面子”。如果做得不“到位”,可能会被指责“不孝顺”“不隆重”“违背传统礼仪”,从而“得不到先人护佑”。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近年来,生态葬虽然仍占少数,但越来越受到市民认可,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厚养薄葬的观念,接受了回归自然、节俭环保的生态葬方式。但生态葬并不能与“薄葬”画等号。徐汇森林葬生态节地葬服务商生态节地葬可能选用可种植的植物和树木,将遗体化作新生之源。

民政部表示,为积极引导大家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意见》强化了节地生态安葬的激励引导措施。首先,体现在健全奖补激励机制方面。要求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把不占或少占地的生态葬式葬法纳入奖补范围;鼓励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鼓励探索建立环保殡葬用品补贴制度。其次,体现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要求严格落实安葬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拓展服务项目,强化人文关怀,鼓励提供更多、更优良的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产品。然后,体现在强化设施建设方面。要求按照把握总量、扩大增量、优化存量的原则,通过建设城镇公益性公墓、按比例配建节地生态安葬区域等方式,切实增强节地生态安葬服务供给能力。

“从尘土中来,依尘土而生,再化为尘土”的生态安葬方式正悄然兴起。2016年,民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全国24个省份出台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具体实施意见。节地生态安葬是指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清明之际,各地发布清明祭扫通知,倡导移风易俗,通过海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祭奠亲人。生态葬特点:简约而不简单,尊重生命,关爱自然。

壁葬,除了一些人熟知的江葬,节地生态葬还有树葬、草坪葬、花坛葬、壁葬等。如花坛葬是用花坛代替墓穴,将特制的可降解的骨灰盒放入花坛中,花坛上种植花朵;树葬则是以认养绿地的办法,植一些树木,将亲人的骨灰撒在树下,表示“落叶归根”;壁葬,是一种将骨灰盒安置于墙壁内阁位的安葬方式。这些不竖碑、不留坟头、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较大程度地实现了降低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如江葬,土地占用为零;花坛葬则可以让骨灰和花草植物一起降解。生态葬介绍:一种顺应自然、尊重生命的殡葬方式。浦东新区骨灰生态节地葬价位

生态节地葬使得纪念逝者可以在更为轻松和欢迎的氛围中进行。虹口自然生态节地葬规定

2022年,潮州市民政局印发了《潮州市生态安葬奖励办法》。生态安葬活动坚持以自愿为原则,潮州市户籍居民、常住潮州市的外地户籍居民均可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潮州市民政局组织的生态安葬活动,对于符合条件且不设立专位祭祀的潮州市户籍居民,每份骨灰可享受1000元一次性奖励。潮州市各村委会针对本村村民选择进行遗体火葬者,还会给予额外奖励。据枫二村党委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刘尚民介绍,念亲堂每年都有祭拜活动,为此专门设立了祭拜大厅,规定香烛、祭品都不能带进去,统一放在大厅祭拜台上,并有专人看管。在离念亲堂不到500米的地方,还专门建成了微型消防站,既防患于未然,又保障村民安全。虹口自然生态节地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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