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生态节地葬价格表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来源:

民政部:骨灰植树等生态殡葬费将补贴减免,在我国,采用骨灰植树、撒海等绿色殡葬方式安葬亲人,既环保,丧葬费用也将逐步由有关部门补贴减免。民政部印发《2012年清明节工作方案》,提出2012年将大力倡导绿色殡葬,要求各级积极组织开展骨灰植树、撒海等群体性活动,推广小型墓、壁葬、寄存等节地殡葬方式。同时,民政部提出,年底前,基本殡葬服务无偿,要覆盖全国低收入人群。相关负责人介绍,低收入人群,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城市“三无”对象。生态节地葬不仅节省土地,还能保护生态环境,向可持续发展迈进。景观生态节地葬价格表

壁葬,除了一些人熟知的江葬,节地生态葬还有树葬、草坪葬、花坛葬、壁葬等。如花坛葬是用花坛代替墓穴,将特制的可降解的骨灰盒放入花坛中,花坛上种植花朵;树葬则是以认养绿地的办法,植一些树木,将亲人的骨灰撒在树下,表示“落叶归根”;壁葬,是一种将骨灰盒安置于墙壁内阁位的安葬方式。这些不竖碑、不留坟头、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较大程度地实现了降低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如江葬,土地占用为零;花坛葬则可以让骨灰和花草植物一起降解。奉贤生态节地葬设计绿色殡葬,减轻地球负担,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某死后,小亮与田某就骨灰安葬事宜已经进行了协商,并由田某与某殡葬公司签订《骨灰海葬协议书》,小亮对签订合同、丧葬方式的选择均知情。双方作为高某的亲属已就丧葬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小亮要求变更安葬方式,亦应尊重田某等其他亲属意愿。某殡葬公司系基于合同约定取得高某的骨灰,不属于非法占有。故法院驳回了小亮的诉讼请求。法官提示,《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骨灰是具有人格属性的特定物,关于骨灰的安置归属权利,应当由死者近亲属共同行使。骨灰安葬方式由亲属协商确定后,要求变更安葬方式的,应当征求其他亲属的同意。本案中,海葬协议签署后,骨灰已经由某殡葬公司保管,各亲属之间就该安葬方式并未产生过异议。相关协议应当得到各方共同遵守。

死者之子要求树葬父亲骨灰,起诉叔叔要求返还骨灰获支持,于某系小甲的父亲。2006年于某意外死亡,于某父亲将骨灰寄存于殡仪馆。在于某父亲去世后,于某弟弟于2011年将于某的骨灰盒安放在某陵园的塔位中,骨灰盒系于某之弟购买,骨灰安放证由其持有。小甲成年后,起诉于某的弟弟要求其返还于某骨灰安葬。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于某的骨灰安葬权由小甲享有更为适宜。首先,本案中各方均未举证证明于某生前曾就其骨灰安葬方式存在明确的意思表示;其次,各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对于于某骨灰之安葬存有特殊之风俗习惯,于某之弟虽主张于某现骨灰安葬地为家族墓地,但现只有于某一人骨灰安葬于此,其他已故家族成员之骨灰并未在此安葬;再次,依据查明的事实,于某去世时,小甲尚年幼,于某骨灰由其父安葬并无不妥,但现其父已过世,而小甲已成年,其作为于某独一在世的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头一顺位继承人,在血缘上必然相较于某之弟等人更为亲近,因于某骨灰安葬方式所产生的精神利益亦更为紧密;然后,小甲在本案中主张通过树葬方式另行安葬,且提供了民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相关部门对小甲所主张之安葬方式亦予以肯定。生态节地葬可让每个人的离去意味着一个新的生命轮回,增添希望。

全国较早推行骨灰还林,政策补贴推动节地生态葬,在节地生态安葬方面,广州走在全国前列。周韵介绍,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广州较早在国内开展骨灰撒海、骨灰还林服务。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则在全市推广骨灰楼(堂),建设农村公益性安放地,目前,全市建有150多处骨灰楼堂(公益性安放地)。广州大力推广以骨灰寄存为主,骨灰撒海、还林,花坛葬,草坪葬为辅,“不立碑、不建坟”的新型安葬方式。同时,把绿色生态安葬作为经营性公墓年检的重要指标,要求广州每个墓园开辟生态葬区,大力推行墓地小型化、生态化、园林化建设。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经建成“1+N”的绿色生态安葬服务体系,节地生态安葬率已达到86%。节地葬倡导深埋浅葬,降低对土地资源的消耗。南桥自然生态节地葬实施方案

近年来,相关组织积极普及生态节地葬的知识,增加公众认知。景观生态节地葬价格表

树葬:长青园骨灰林基地(朝阳区)、长安园骨灰林基地(海淀区)、景仰园骨灰林基地(昌平区)。花葬:丰台区的思亲园骨灰林。为深化殡葬革新,推行节地生态葬,即骨灰海葬和通过撒散、深埋等不保留骨灰、不留标识、不单独留名的草坪葬、树葬等生态葬式,深圳市民政局日前印发《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若深圳市户籍逝者骨灰海葬,每具骨灰可获得3000元奖励,其他节地生态安葬则按每具骨灰1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景观生态节地葬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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