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低碳生态节地葬陵园
“人该如何与这个世界告别?”又是一年清明时。闽江入海口海鸥盘旋,人们站在甲板上,望着骨灰缓缓沉入大海,翻涌的浪花似乎为这个古老命题寻找到了新的答案。2016年,民政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多省份出台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具体实施办法。在福建,或长眠大海,或魂归草木,随着各地殡葬革新推进,回归大自然的生态安葬正悄悄成为新风尚。“繁花作碑,枕浪而眠”3月20日清晨,福州台江码头停泊的两艘客船解开缆绳,缓缓驶入闽江江心。与寻常不同,客船并未驶向上游繁华都市,而是背离喧嚣开向大海。生态节地葬是一种对大自然的敬畏和致敬的方式。黄浦低碳生态节地葬陵园
海葬,海葬是将骨灰撒入大海的一种葬法。骨灰撒海,冲破了传统的“入土为安”观念。人从自然中来,又回到自然中去。海葬是继墓葬以后的又一次重大革新,是人类思想的一大飞跃,是社会文明的一大标志。海葬有利于节约土地、发展经济,有利于移风易俗,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骨灰撒大海,情意留人间。树葬,现代树葬是殡葬的一种新形式,就是人们以认养绿地的办法,植一些树木,将亲人的骨灰撒在树下。现代树葬较大的特点就在于,它的地面是没有任何殡葬设施的,而是以纪念树或自然石为标记。长宁环保生态节地葬价格表近年来,相关组织积极普及生态节地葬的知识,增加公众认知。
“我父亲生前聊过这个话题,他当时就说,不用买地,直接撒在海里。”虽然也听到了不理解的声音,但在与家人商议后,周女士在当地民政部门报名参加了集体海葬仪式。“选择海葬的方式送亲人然后一程是对的,虽然有‘入土为安’的老规矩,但是我觉得不用再经历这人世间的苦楚,就放他自由吧,归入大海,万里浩瀚,天地长辉,海在魂在。”回来后的周女士在社交平台写下了她的感想。她告诉记者,以后每年都会带着鲜花去海边住几天,“不仅思念亲人,也能‘陪陪他’。”
死者之子要求树葬父亲骨灰,起诉叔叔要求返还骨灰获支持,于某系小甲的父亲。2006年于某意外死亡,于某父亲将骨灰寄存于殡仪馆。在于某父亲去世后,于某弟弟于2011年将于某的骨灰盒安放在某陵园的塔位中,骨灰盒系于某之弟购买,骨灰安放证由其持有。小甲成年后,起诉于某的弟弟要求其返还于某骨灰安葬。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于某的骨灰安葬权由小甲享有更为适宜。首先,本案中各方均未举证证明于某生前曾就其骨灰安葬方式存在明确的意思表示;其次,各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对于于某骨灰之安葬存有特殊之风俗习惯,于某之弟虽主张于某现骨灰安葬地为家族墓地,但现只有于某一人骨灰安葬于此,其他已故家族成员之骨灰并未在此安葬;再次,依据查明的事实,于某去世时,小甲尚年幼,于某骨灰由其父安葬并无不妥,但现其父已过世,而小甲已成年,其作为于某独一在世的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头一顺位继承人,在血缘上必然相较于某之弟等人更为亲近,因于某骨灰安葬方式所产生的精神利益亦更为紧密;然后,小甲在本案中主张通过树葬方式另行安葬,且提供了民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相关部门对小甲所主张之安葬方式亦予以肯定。邻近地区的公园或森林常作为生态节地葬的选择,亲近自然。
上海头一家公益性大型节地生态墓区在2011年3月20日举行的2011年上海市百姓公祭日活动中启用,占地3.3万平方米,以低价或无偿方式安葬逝者。此次启动的节地生态墓区位于上海福寿园海港陵园,拟计划安置10万穴。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小型墓的规定为“每穴墓不大于1平方米”,10万穴共需土地10万平方米。据此计算,节地生态墓区实际可节约用地6.7万平方米。目前,该墓区已安葬24417穴、壁葬2437穴。而海港陵园方面称,上海各区县特困对象凭所在地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可实行部分费用减免或全免。生态节地葬以生态环保为中心理念,推动全社会关注与参与生态墓葬。闵行地宫生态节地葬一条龙服务
生态节地葬体现了对自然生态的尊重与回归,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黄浦低碳生态节地葬陵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某死后,小亮与田某就骨灰安葬事宜已经进行了协商,并由田某与某殡葬公司签订《骨灰海葬协议书》,小亮对签订合同、丧葬方式的选择均知情。双方作为高某的亲属已就丧葬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小亮要求变更安葬方式,亦应尊重田某等其他亲属意愿。某殡葬公司系基于合同约定取得高某的骨灰,不属于非法占有。故法院驳回了小亮的诉讼请求。法官提示,《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骨灰是具有人格属性的特定物,关于骨灰的安置归属权利,应当由死者近亲属共同行使。骨灰安葬方式由亲属协商确定后,要求变更安葬方式的,应当征求其他亲属的同意。本案中,海葬协议签署后,骨灰已经由某殡葬公司保管,各亲属之间就该安葬方式并未产生过异议。相关协议应当得到各方共同遵守。黄浦低碳生态节地葬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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