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绿色生态节地葬陵园
2012年,民政部下发《关于全方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国火葬区将全方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人员的基本殡葬服务今后将由有关部门买单。此次的通知中,民政部表示,要争取提标增项扩面,合理调整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补贴标准,探索将告别厅租用,普通骨灰盒、纸棺,骨灰生态葬法等纳入基本服务项目范畴,并扩大惠民殡葬政策受益面,尽快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民政部等九部门2016年2月24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生态葬方式丰富多样,满足不同人群的殡葬需求。浦东新区绿色生态节地葬陵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张及黄某隐瞒死讯系出于善意,其行为合乎情理。小张及黄某作为张某较为亲密的共居人,有权利决定采用海葬的方式将张某进行安葬,且海葬作为节地生态安葬形式也被倡导,故小张及黄某以海葬形式安葬张某,并未构成对李奶奶祭奠权的侵害,但小张及黄某未及时向李奶奶告知骨灰海葬的具体情况,该行为导致李奶奶无法对儿子进行祭奠,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李奶奶对张某骨灰享有的平等祭奠权,造成李奶奶精神上的损害,故酌情判令小张及黄某赔偿李奶奶精神损害抚慰金。奉贤海葬生态节地葬市价生态节地葬强调减少对社会的干扰,以简约、自然为设计理念。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某死后,小亮与田某就骨灰安葬事宜已经进行了协商,并由田某与某殡葬公司签订《骨灰海葬协议书》,小亮对签订合同、丧葬方式的选择均知情。双方作为高某的亲属已就丧葬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小亮要求变更安葬方式,亦应尊重田某等其他亲属意愿。某殡葬公司系基于合同约定取得高某的骨灰,不属于非法占有。故法院驳回了小亮的诉讼请求。法官提示,《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骨灰是具有人格属性的特定物,关于骨灰的安置归属权利,应当由死者近亲属共同行使。骨灰安葬方式由亲属协商确定后,要求变更安葬方式的,应当征求其他亲属的同意。本案中,海葬协议签署后,骨灰已经由某殡葬公司保管,各亲属之间就该安葬方式并未产生过异议。相关协议应当得到各方共同遵守。
“有一位退休不久的老先生来咨询树葬,他觉得留给孩子、家人的应该是做人的道理和善良的内心,而不是一座冷冰冰的坟墓,去世后应该回归自然,与大地、青山融为一体。但他的家人反对他这么做,觉得树葬会让家人丢面子,无法向亲朋好友交代。”唐晓林记得,那位老先生决心很大,如果家人不接受,他想提前预定树葬,以免家人不按照他的意愿办理后事,“如果有必要,他还要去做一个公证,委托我们按照树葬要求处理骨灰。”树葬,“增”与“减”的因素考量。生态葬让生命在绿意盎然中延续,寓意深远。
按照目前市级和区、县(市)出台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实施江葬、壁葬、格位存放等方式的对象家庭,将获得2千元至2万元不等的奖补。草坪卧碑葬,相比传统的殡葬方式,节地生态葬的经济成本则很低甚至为零。如江葬为全程无偿,此外杭州也有多家陵园推出多种全程无偿的生态葬方式;而部分如经营性公墓的格位葬、花坛葬等,其费用也基本能被奖补金额覆盖。与此同时,一些当地有名人士的选择也让生态葬为更多人所知。如建德市有名的教育工作者、原新安江中学校长沈煜如就长眠于树葬区,其学生捐种的纪念树——黄山松郁郁葱葱、四季常青,树上悬挂着沈校长自撰的座右铭:“当老师较大的意义就是看见学生成才”。如今,建德市树葬区安葬的逝者已有74位。生态葬的优势在于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减少浪费。奉贤海葬生态节地葬市价
节地葬趋势:融入自然,实现可持续发展。浦东新区绿色生态节地葬陵园
生态节地葬特点:一、不保留骨灰安葬,指在规定区域内进行骨灰撒海、撒散、集中深埋等不保留骨灰的一种安葬形式。二、遗体节地型墓位安葬,指在土葬革新区安葬设施内(或在火葬区的少数民族公墓内)采用节地型墓位安葬遗体的一种形式。遗体节地型墓位的标准为:安葬遗体的单人墓位和合葬墓位的占地面积,分别小于4㎡和6㎡,墓碑高度(碑额至地面的距离)低于1m,硬质墓材覆盖面积不超过墓位总占地 30%。三、遗体深埋不设墓碑安葬,指将遗体埋葬在地下深度不小于1.5m或地宫,墓位不突出地面,不设硬质墓碑(或设置其他小型标识物)的一种葬式。浦东新区绿色生态节地葬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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