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桥生态节地葬设计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来源:

不同于传统的“入土为安”,撒海后的骨灰随着潮汐奔涌,给祭祀造成了挑战。一些人希望,在重视生态安葬中“葬”的新形式推广的同时,也要注重“祭”的环节。以海葬为例,市民平时难以到达一些撒骨灰的地点,希望可以在清明时节,允许家属自愿报名,乘坐客轮到当初撒骨灰的地点吊唁逝去的亲人。在林军看来,节地生态安葬的推广不光要注重形式上的变化,也要保留传统丧葬文化中的精神文化内核,“丧葬体现着生者对逝者的精神寄托,节地生态安葬除了要在形式上做减量,还应当进一步在精神上做增量,服务好后续的祭祀环节,让逝者家属找到同样的精神寄托,也能吸引更多人接受节地生态安葬理念。”生态葬倡导简化丧葬仪式,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南桥生态节地葬设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张及黄某隐瞒死讯系出于善意,其行为合乎情理。小张及黄某作为张某较为亲密的共居人,有权利决定采用海葬的方式将张某进行安葬,且海葬作为节地生态安葬形式也被倡导,故小张及黄某以海葬形式安葬张某,并未构成对李奶奶祭奠权的侵害,但小张及黄某未及时向李奶奶告知骨灰海葬的具体情况,该行为导致李奶奶无法对儿子进行祭奠,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李奶奶对张某骨灰享有的平等祭奠权,造成李奶奶精神上的损害,故酌情判令小张及黄某赔偿李奶奶精神损害抚慰金。长宁茶花葬生态节地葬服务商普及生态葬,有利于推动殡葬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本案中,小甲作为于某之子对于于某骨灰安葬方式应享有优先决定权,骨灰安放证由小甲持有更为适宜,于某弟弟应向小甲返还。高某与赵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小亮。1991年,二人离婚,小亮由赵某抚养。田某系高某同母异父之妹妹。高某于2019年9月20日死亡。小亮参与了高某丧葬事宜的整个过程,未对任何事宜提出过异议。2019年9月22日,田某与某殡葬公司签订《骨灰海葬协议书》,就高某骨灰海葬事宜进行了约定,如果中途退出海葬的,需由业务单上登记的经办人办理取灰手续。现高某骨灰仍在该殡葬公司保管。2020年,因高某遗产问题,小亮与田某发生纠纷并起诉至法院。小亮以田某因遗产问题,可能不会对骨灰妥善安葬为由,将殡葬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骨灰,并将田某列为该案第三人。

为了能在死后占到“好”位置,甚至一些人在中青年时期就为自己精心挑选购买墓地。这种“活人墓”现象也并不占少数。吉林省民间文化研发中心主任崔子科说,在我国,一些人还有“厚葬薄养”的思想,尽管对父母生前照顾未必周到,但葬礼一定要办得体面排场。因此,很多人宁可去高价购买墓地,也不愿意采用更时尚、更简洁的“绿色殡葬”方式,生怕被人说没面子。董俊是一名大学教师,当记者问她是否能接受为先人和自己采取“绿色殡葬”的时候,她表示,如果是先人则必须尊重他们的意见。“比如人家老人没提出这样的葬法,你这样干了,以后就会总寻思,对不起老人。”董俊说,“退一步讲中国人的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你。”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生态节地葬逐渐被人们接受和推崇。

“生”与“死”的别样选择,他们为何以另一种方式回归自然?“我父亲退休前一直在植树造林,非常重视环保。生前就一直跟我们科普生态葬能节约土地。这次为父母实行江葬,是完成他们的遗愿。”章先生说出了选择江葬的原因。早在20多年前,章先生的父亲章胜道就为自己的妹妹(章先生的姑姑)实行了江葬。当时有很多人不理解,章先生也有过困惑,但较终选择尊重父亲的意愿,“我们了却了他们的心愿,还有越来越多人选择生态葬,如果父母在天有灵的话应该会很欣慰吧。”生态葬充分利用森林、山地等自然地形,实现土地资源合理利用。长宁茶花葬生态节地葬服务商

生态节地葬将传统的殡葬观念与现代环保理念相结合,为逝者和家属提供了一种更为可持续的选择。南桥生态节地葬设计

2022年,潮州市民政局印发了《潮州市生态安葬奖励办法》。生态安葬活动坚持以自愿为原则,潮州市户籍居民、常住潮州市的外地户籍居民均可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潮州市民政局组织的生态安葬活动,对于符合条件且不设立专位祭祀的潮州市户籍居民,每份骨灰可享受1000元一次性奖励。潮州市各村委会针对本村村民选择进行遗体火葬者,还会给予额外奖励。据枫二村党委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刘尚民介绍,念亲堂每年都有祭拜活动,为此专门设立了祭拜大厅,规定香烛、祭品都不能带进去,统一放在大厅祭拜台上,并有专人看管。在离念亲堂不到500米的地方,还专门建成了微型消防站,既防患于未然,又保障村民安全。南桥生态节地葬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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