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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rier)承运人一栏应明确、详细列明承运人的名称、地址和地点。[3]收货人(Consignee)收货人即提单的抬头人。这栏应严格根据信用证的要求正确填制,作成记名抬头,指示性抬头或空白抬头。[4]被通知人(NotifyParty)如果信用证规定了提单的被通知人,则这一栏应严格根据信用证的要求详细地列明被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提单的被通知人,则一栏可以是空白,也可以填写信用证申请人(进口同)名称。(2)有关货物的内容[1]货物的标志(唛头)如果信用证中对货物的唛头有明确规定,则提单的唛头应与信用证的规定完全一致。另外,提单的唛头应与其他单据上的唛头完全一致。[2]货名提单的货名即是托运货物的名称,如果信用证列明的货物名称比较复杂,有时提单上不使用这种复杂的货名,而用统称或简写,也是可以接受的,但不能与信用证列明的货物名称有本质的***。另外,如果信用证中要求在提单上列明信用证号码或其他有关号码,也应在这一栏中有明确反映。[3]件数和包装提单上货物的件数应以大、小写两种文字表示。对于无法计件的散装货,不仅注明“散装货”字样,并注明净重。提单上应有对货物包装的描述,如散装、托盘装、集装箱装等。付款银行 指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企业进出口信用证服务服务商
industryTemplate参考进出口信用证服务供应商家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
FreightCollect)C.“运费由租船人支付”(FreightPaybyCharterParty)“运费已付”一般由托运人(出口公司)支付运费。“运费到付”一般由收货人(进口公司)支付运费。由收货人支付运费时,一般应列明运费的金额。[7]提单的份数提单的份数一般是指提单正本的份数。一般情况下,如果信用证对提单的份数有明确规定,提出单的份数应与信用证的要求完全一致。如果信用证中未要求提单的份数,而只是要求提供“全套的提单”(FullsetofBillofLading),则提单的份数应依提单上的具体规定而定。提单的签发人通常都规定了其所签发提单的份数。提单上列明的提单签发人签发的所有正本提单,即是“全套的提单”,出口公司向银行提交的提单必须是“全套的提单”,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8]提单的签发地点和提单的签发日期提单必须有签发地点,通常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营业地点。但是,不一定是装运港。提单必须有签发日期。签发日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提单的日期,已装船提单的签发日期就是货物的装船日期。此日期必须在信用证规定的货物**迟装运期之内。收妥备运提单的签发日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日期。收妥备运提单如已转变为已装船提单。
因为这表明买卖双方的基础交易关系正常进行;备用信用证的开证行则不希望按信用证的规定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及单据付款,因为这表明买卖双方的交易出现了问题。3)一般商业信用证,总是货物的进口方为开证申请人,以出口方为受益人;而备用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既可以是进口方也可以是出口方。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履约信用证、商业票据信用证,它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按照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银行开具汇票(或不开汇票),并提交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备用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不履行其义务时,即由开证行付款。如果开证申请人履行了约定的义务,该信用证则不必使用。因此,备用信用证对于受益人来说,是备用于开证申请人发生违约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其具有担保的性质。同时,备用信用证又具有信用证的法律特征,它独立于作为其开立基础的其所担保的交易合同,开证行处理的是与信用证有关的文件,而与交易合同无关。综上所述,备用信用证既具有信用证的一般特点。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L/C)。
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11)开证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在买方付款后交单。(12)(13)买方凭单据向船运公司提取货物。[编辑]信用证项目一.信用证名称、形式、号码、开证日期、受益人、开证申请人、信用证金额、有效期限。二.汇票中的出票人、付款人、汇票期限、出票条款。三.货运单据中的商业发票、提单、其它单据。四.货物描述中的货名、数量、单价。五.运输条款中的装货港、卸货港或目的地、装运期限、可否分批装运、可否转运。六.保兑、保付条款。七.开证行对议付行的指示条款、议付金额背书条款、索汇方法、寄单方法。[编辑]信用证特点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特点是:一.开证行负***付款责任;二.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三.信用证业务只是处理单据,而与货物无关。四.信用证按照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编辑]银行信用证运作银行信用的运作过程是:***阶段,国际贸易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约定采用信用证付款;第二阶段,买方向所在地银行申请开证。开证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信用证定金,或请第三方有资格的公司担保。第三阶段,开证银行按申请书中的内容开出以卖方为收益人的信用证,再通过卖方所在地的往来银行将信用证转交给卖方。***的《UCP600》规定银行不可开立可撤销信用证!公司进出口信用证服务采购
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企业进出口信用证服务服务商
又具有担保的性质。备用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责任与跟单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责任是有所不同的。在备用信用证业务中,备用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保证,开证行一般处于次债务人的地位,其付款责任是第二性的,即只有在开证申请人违约时开证行才承担付款责任。而跟单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责任是***性的,只要受益人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且“单证相符”,开证行就必须立即付款,而不管此时开证申请人是否付款。备用信用证**早流行于美国,因美国法律不允许银行开立保函,故银行采用备用信用证来代替保函,后来其逐渐发展成为为国际性合同提供履约担保的信用工具,其用途十分***,如国际承包工程的投标、国际租赁、预付货款、赊销业务以及国际融资等业务。国际商会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文本中,明确规定该惯例的条文适用于备用信用证,即将备用信用证列入了信用证的范围[编辑本段]备用信用证(STANDBYL/C)的种类备用信用证的种类很多,根据在基础交易中备用信用证的不同作用主要可分为以下8类:1.履约保证备用信用证(PERFORMANCESTANDBY)——支持一项除支付金钱以外的义务的履行,包括对由于申请人在基础交易中违约所致损失的赔偿。2.预付款保证备用信用证。企业进出口信用证服务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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