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区备案咨询进口化妆品欢迎咨询
进口化妆品防晒功能的标识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 凡宣称具有防晒功能的化妆品,标签中必须标识SPF值;
(二) 防晒化妆品SPF值标识应符合以下规定:1. 当所测产品的SPF值小于2时不得标识防晒效果。2. 当所测产品的SPF值在2~30之间(包括2和30),则标识值不得高于实测值。3. 当所测产品的SPF值大于30、减去标准差后小于或等于30,比较大只能标识SPF30。4. 当所测产品的SPF值高于30、且减去标准差后仍大于30,比较大只能标识SPF30+。
(三) 防晒化妆品PFA值标识应符合以下规定:1. 当所测产品的PFA实测值的整数部分小于2时,不得标识UVA防晒效果。2. 当所测产品的PFA实测值的整数部分在2~3之间,可标识PA+或PFA实测值的整数部分。3. 当所测产品的PFA实测值的整数部分在4~7之间,可标识PA++或PFA实测值的整数部分。4. 当所测产品的PFA实测值的整数部分大于等于8,可标识PA++或PFA实测值的整数部分。
(四)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防晒化妆品,可标识广谱防晒:1. SPF值≥2,经化妆品抗UVA能力仪器测定C≥370nm。2. SPF值≥2,PFA值≥2。
(五) 防晒化妆品在标识防水性能时,应标识出洗浴后的SPF值,也可同时标识出洗浴前后的SPF值。 进口化妆品机器贴标的优点在于效率高和精度高。物流园区备案咨询进口化妆品欢迎咨询
进口化妆品
什么是美白进口化妆品?
美白进口化妆品一般是指有助于减轻或减缓皮肤色素沉着,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的进口化妆品。由于此类产品风险程度相对较高,《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其属于特殊进口化妆品范畴并实行注册管理。目前,我国对于美白进口化妆品的判定主要基于产品的标签宣称和产品内在属性。另外,相关部门正在筹备起草化妆品美白剂清单,预计清单发布后会对我国美白进口化妆品的界定产生进一步的影响。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在我国通过物理遮盖形式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的产品也归于去斑美白类化妆品管理,不过这类产品数量相对较少,许可批件上的产品类别处印有“去斑美白类(只具物理遮盖作用)”字样,在此类产品标签上也需要明确标注“只具物理遮盖作用”以示区分。这类产品只是起临时的遮盖性美白作用,并不会真正使原有皮肤颜色变白,因此大家在选购去斑美白化妆品时要特别注意这两类产品的区别。 物流园区报关进口化妆品经验丰富关注化妆品的包装和标识,符合进口国要求。

进口化妆品在保税区内可享受到的服务多种多样,这些服务不仅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还为消费者带来了更良好的购物体验。
首先,保税区内提供了一站式的仓储和物流服务。进口化妆品可以在保税仓库内进行安全、有序的存放,避免了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坏或丢失问题。同时,保税区的物流体系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确保产品及时、准确地送达消费者手中。
其次,保税区内还提供了专业的质检和认证服务。进口化妆品在进入国内市场前,需要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和认证,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这些服务有助于提升消费者对进口化妆品的信任度,进而促进产品销售。
此外,保税区内还可以进行化妆品的个性化定制服务。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偏好,企业可以在保税区内对进口化妆品进行重新包装、贴标或添加特色成分等操作,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这种个性化定制服务有助于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保税区内还为企业提供了便捷的金融和税务服务。企业可以在保税区内进行外汇结算、税款缴纳等操作,降低了跨境贸易的复杂性和风险。同时,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为企业减轻了负担,提高了其盈利能力。
进口化妆品标签上的警示语标识有哪些?
(一)化妆品标签上应标注必要的警示信息,如使用条件、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的不良反应等。
(二)化妆品标签上标注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等应符合其所含原料的安全性要求。
(三)化妆品如含有现行《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限用物质、限用防腐剂、限用紫外线吸收剂、限用染发剂等,应按照《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在标签上标注相应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四)育发类、染发类、烫发类、除臭类、脱毛类产品及指甲硬化剂标签上必须标注使用条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染发类化妆品必须在标签上标注以下警示语:对某些个体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应按说明书预先进行皮肤测试;不可用于染眉毛和眼睫毛,如果不慎入眼,应立即冲洗;专业使用时,应戴合适手套等相关用语。
(五)育发、美乳和健美类产品须在标签上标注:本产品功效未经卫生部检验机构验证。
(六)压力灌装气雾剂产品,应标注产品不得撞击;应远离火源使用;产品存放环境应干燥、通风,温度在50℃以下,应避免阳光直晒,远离火源、热源;产品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处;产品用完的空罐勿刺穿及投入火中;喷雾时与皮肤保持距离,避开口、鼻、眼,勿在皮肤破损、发炎或瘙痒时使用。 报关进口化妆品,合法入境的关键步骤。

化妆品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用样品、企业研发和宣传用的非试用样品,进口报检时应当由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样品的使用和处置情况说明及非销售使用承诺书,入境口岸海关进行审核备案,数量在合理使用范围的,可免于检验。收货人应当如实记录化妆品流向,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进口非试用或者非销售用的展品,报检时应当提供展会主办(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展证明,可以免予检验。展览结束后,在海关监督下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携带、邮寄进境的个人自用化妆品(包括礼品),需要在入境口岸实施检疫的,应当实施检疫。外国及国际组织驻华官方机构进口自用化妆品,进境口岸所在地海关实施查验。符合外国及国际组织驻华官方机构自用物品进境检验检疫相关规定的,免于检验。按照标准操作,确保进口化妆品符合质量标准。物流园区溯源扫码进口化妆品价格合理
报关进口化妆品,责任重大。物流园区备案咨询进口化妆品欢迎咨询
海关总署可以根据风险类型和程度,决定并公布采取以下快速反应措施:(一)有条件地限制进出口,包括严密监控、加严检验、责令召回等;(二)禁止进出口,就地销毁或者作退运处理;(三)启动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应急预案。主管海关负责快速反应措施的实施工作。对不确定的风险,海关总署可以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在未经风险评估的情况下直接采取临时性或者应急性的快速反应措施。同时,及时收集和补充有关信息和资料,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的类型和程度。进口化妆品存在安全问题,可能或者已经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收货人应当主动召回并立即向所在地海关报告。收货人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做好召回记录。收货人不主动召回的,主管海关可以责令召回。必要时,由海关总署责令其召回。出口化妆品存在安全问题,可能或者已经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地海关报告。主管海关应当将辖区内召回情况及时向海关总署报告。海关对本办法规定必须经海关检验的进出口化妆品以外的进出口化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物流园区备案咨询进口化妆品欢迎咨询
上一篇: 外高桥纺织品保税仓储哪家服务好
下一篇: 国际中转调味品保税仓储值得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