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登记资料授权
针对政策变化,2017年12月1日,原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修订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和《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另外,2015年9月,原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就肥料登记行政审批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企业获得肥料登记证后,生产、销售技术指标高于登记技术指标的产品时,需向肥料登记机关进行标签备案,每一个备案标签应提交一份对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缓释肥料、土壤调理剂等评审审批产品应严格按照肥料登记证信息进行生产、销售。肥料登记按企业、审批产品类型和登记进程分类!南充登记资料授权

成都丰登广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之后相继成立了四川登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登丰有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四川省专业从事有机肥料登记代理服务的公司。公司以“专业、诚信、共赢”为经营理念,以“服务于农、发展于农”为经营目标,由具有近二十年农药、肥料登记经验的老师带头,了解政策法规,熟悉登记流程,能够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专业服务。成都丰登广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我们始终坚持为企业提供高效的专业服务,得到了业界的一致好评!自公司成立以来,已经和多家农药、化肥企业取得合作。用专业的技术水平、周到的服务态度与企业寻求合作,以实现双方共赢是我们一直努力和坚守的目标。服务范围:1、肥料登记政策和流程的咨询;2、肥料登记费用的预算3、肥料登记全程代理;4、肥料生产企业现场考核的指导;5、肥料年度检验报告;6、肥料样品的制作;7、肥料登记证换证、续展、变更。广元企业标准登记费用四川省权限内肥料变更受理条件和申请资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登记证。

农药登记审批的流程:1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受理辖区农药生产企业、新农药研制者农药登记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2农业农村部***服务大厅农药窗口审查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递交的《农药登记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接收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3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技术审查。4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新农药产品评审由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会议负责,其他农药产品评审由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会议负责。5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按程序报批。6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局根据部领导签批文件办理批件、制作《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审批的时限:1农业农村部自受理申请或收到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报送的初审意见后,在9个月内由农药检定所完成技术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提交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2农业农村部收到农药登记委员会评审意见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肥料登记审批的流程1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辖区肥料生产企业肥料登记申请,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考核,提出初审意见。2农业农村部***服务大厅肥料窗口审查申请人递交的肥料登记相关资料,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核验申请人提交的肥料样品,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肥料样品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3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并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检测和安全性评价试验。4产品质量检测或安全性评价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自收到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秘书处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提出一次复检申请。5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对申请登记产品进行评审。6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技术审查和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按程序报批。7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签批文件办理批件,制作《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审批的时限:1农业农村部自受理申请或收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的初审意见,在9个月内由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完成技术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提交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2农业农村部收到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农药"三证"指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标准。

为什么外省肥料登记产品异地销售不再备案?2015年10月14日,《关于批取消62项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发布,取消了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外省肥料登记产品备案核准事项。为什么没有肥料临时登记了?2017年1月21日,《关于第三批取消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发布,取消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境内申请肥料临时登记事项,要求取消审批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受理肥料登记申请。四川含腐殖酸水溶肥料登记代理,四川含腐殖酸水溶肥料证代办。遂宁微生物肥料登记备案
肥料登记审批的流程和审批时限!南充登记资料授权
四川省农药生产许可核发受理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的管理、技术、操作、检验等人员;有固定的生产厂址;有布局合理的厂房,新设立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或者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化学农药生产范围的,应当在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内建厂;新设立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家用卫生杀虫剂企业或者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原药(母药)生产范围的,应当进入地市级以上化工园区或者工业园区;有与生产农药相适应的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有利用产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从事生产、销售的设施;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齐全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备,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标准;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包括原材料采购、工艺设备、质量控制、产品销售、产品召回、产品储存与运输、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人员培训、文件与记录等管理制度;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材料1、农药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文件;3、生产布局平面图;4、土地租赁证明和土地使用权证;5、所申请农药的三批次试生产运行原始记录;6、所申请生产农药的产品质量标准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清单;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8、所申请生产农药的生产装置工艺。南充登记资料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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