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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父母都是在为自己的孩子的未来考虑,父母为了子女的幸福,出资为一方买房并且将房产写在一方名下,那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除非夫妻另有约定,婚后所得的财产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男方出钱还是女方出钱,都是属于婚内财产,并没有说,一方出钱,离婚后,这房产就是属于一方的,只要在婚内购买的房子、车子等,离婚后都可以进行分割。所以父母在子女婚后买房在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向当事人释明不起诉对房屋进行确权分割的法律后果。上海婚姻家事咨询专家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以与离婚诉讼一并处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上二者可以一并处理。有权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双方必须是合法夫妻关系而非同居关系。宣告一方当事人失踪、死亡和缺席判决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否相同?宣告一方当事人失踪、死亡和缺席判决其离婚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主要区别在于,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夫妻关系是否可以依法恢复。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被告要求离婚的,是视为反诉合并审理,还是告知另案主张?告知被告另案主张。虹口专业婚姻家事法律顾问婚姻家事不应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离婚诉讼的共同诉讼人。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什么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确认当事人及对方身份的相关材料,以及家庭成员之间具体联系模式和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2、能够证明申请人遭受家庭**或正面临家庭**实际危险的详细证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对家庭**事件的处理纪录、相关警告文书、伤害程度鉴定报告、就医***档案、目击证人的口头证言及书面证言、受到他人**恐吓时录制的影像音频资料、社交媒体上的聊天记录、社会公益组织的调查报告、施暴方自行书写的忏悔信或保证声明等等。 婚姻家事在诉讼中,如果自愿离婚的话,要注意材料问题。

家庭事故不只使受害人身体受伤,还会导致受害人产生抑郁、焦虑、绝望和厌世等不良情绪,当家庭事故的严重程度超过受害人的忍耐限度时,受害人就可能转为加害人,以暴制暴杀死或致伤加害人,社会秩序为此付出的代价不可低估。对家庭事故的认定应区别于夫妻间偶尔的争执。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事故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其与家庭事故有着本质的区别。家庭事故的主要问题是权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着通过事故伤害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大多数家庭事故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而夫妻纠纷不具有上述特征。婚姻家事类案件也是民事领域比较主要的案件类型之一。退婚彩礼婚姻家事律师服务
离婚的案件应该如何处理呢?上海婚姻家事咨询专家
1、股权转让中,买股权的人没有出资,债权人可以能不能找你要钱吗?
1、答案是可以的,这是根据新公司法第88条,这就好比把一个付款任务给到了别人,结果对方没完成,那么你就要给人家擦屁股兜底,这也是为了保证公司的资金稳定,让公司能够顺利发展,那么如何避免帮别人擦屁股呢?首先,在转让股权之前,一定要做好尽调,把对方的底细给摸清楚,TA有没有钱,按时出资,信用好不好,口碑行不行,再看需不需要把股权转让给他,其次,在转让股权的时候,一定要在合同中把出资的事情写的清清楚楚的,要是受让人没有按时出资,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何赔偿,都需要定下来,另外,股权转出之后,也需要关注公司的动态,看看受让人有没有履行出资义务,要是发现有问题,需要赶紧和公司其他股东包括受让人商量商量,如果能够内部解决比较好,不行的话,那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上海婚姻家事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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