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动迁款婚姻家事法律顾问
离婚案件当事人在举证期限过后或开庭时才提出分割财产,是一并处理还是另案处理?以上情形属追加诉讼请求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不予合并审理,告知当事人另案主张。但对方当事人同意对该请求进行答辩处理的,考虑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可予准许,对该请求合并审理,法院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由当事人之间商定。离婚案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否当庭作出离婚判决?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会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婚姻家事在诉讼中,如果自愿离婚的话,要注意材料问题。宝山动迁款婚姻家事法律顾问

未婚同居,购买的房产分手后该如何分割未婚同居,虽然不违法,但是相较于登记婚姻,这种关系不被法律所保护的,我们之前就接到个案子,我们的当事人,与她的男友在2005年相识,之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了,10年他们俩就同居了,还生了一宝宝,他们是没有登记结婚的,12年的时候他们共同开设了一家服装店,服装店的收入都是由我们这个当事人保管的,他们在同居期间还在上海买了套房子,这套房子登记在我们当事人名字下面的,20年的时候两人因为生活琐事就分手了,没多久男方就把我们当事人给告了,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判决,房产是存在两人共同购买的意愿但是不是共有关系,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我们当事人女方的名字,所以房子呢归我们当事人所有,而女方也要向男方支付一半的房屋折价款。因此呢,即便是不结婚只同居生活,也需要将财产的归属明确,以免分手之后产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杨浦关于婚姻家事律所离婚案件的处理需要专业律师。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没有血缘关系,因此,当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时,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应本着以下原则处理:(1)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不能勉强,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可自然解除。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2)受继父或继母长期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离婚而自然解除;只有在继父或继母或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解除。但由继父或继母养大成人的并单独生活的继子女,对于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继父或继母晚年的生活费用应该继续承担。
离婚判决可能会对夫妻双方的人生产生深远的影响,需要慎重对待。

未成人问题,不只包括抚养权的问题,还有前面说的非婚生子女的问题,以及可以单独起诉的探望权和探视权的问题。民刑复合要注意民事和刑事交叉的问题。比如重婚罪。技术上讲分为事实上的重婚和法律上重婚。对于事实上的重婚需要充分收集证据,法律上的重婚往往要紧接着进行行政诉讼。再比如家庭事故,我们首先要鉴定是否构成轻伤,构成轻伤涉及刑事犯罪。不构成轻伤,要申请保护令,要取证,要进行过错赔偿。对因常年提供家务劳动而没有什么收入的,我们要考虑补偿问题和经济帮助问题。有家暴、重婚、遗弃、虐待等过错要承担过错赔偿。人民法院可否可以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原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其财产?宝山动迁款婚姻家事法律顾问
宣告婚姻无效属非讼案件,人民法院可适用特别诉讼程序的规定予以裁决。宝山动迁款婚姻家事法律顾问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以该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取得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判断标准,而不应以该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时间为判断依据。离婚时,只能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对没有实现其价值的财产性收益不能估价予以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财产后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其配偶在共同生活中付出的劳动,可从其他财产中给予适当的补偿和照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财产,由法院酌情处理。宝山动迁款婚姻家事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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