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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婚姻家事中可予准许,对该请求合并审理,法院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静安股权分割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近年来,围绕婚姻家事类的法律需求逐年增加,婚姻家事在诉讼中,当事人如果自愿离婚的话,就财产问题、债务在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后,第三人是否能以该调解协议侵犯自己合法权益为由申请再审?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婚姻缔结的双方,不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一般情况下,第三人认为调解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再审缺乏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予以驳回。但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又必须再审的,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精神走审判监督程序办理。虹口婚姻家事调解要找哪里债权形成于结婚前或离婚后,不能追加执行人的原配偶为被执行人并执行其财产。

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我们常说的“私房钱”到底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如果夫妻双方未订立关于“私房钱”的约定或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的,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也就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案件涉及分割的共同财产中,包含以一方名义在有限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实务中如何分割处理呢?实践中,一般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3条处理的同时,兼顾《公司法》和维护股东间的和谐稳定处理。毕竟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更强,不管是股东的加入还是股份的转让,都要尊重股东的意见,注意维护股东内部和谐。婚姻家事的双方必须是合法夫妻关系而非同居关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面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遗嘱属于要式行为,但法律遗嘱要式性的初衷即是为了确保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静安财产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征询对家庭共有房屋中涉及夫妻共有部分的分割意见。静安股权分割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涉外离婚案件也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但是毕竟涉外案件有其特殊性,所以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作了特殊的具体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于民事案件管辖权确定的一般原则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3条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静安股权分割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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