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婚姻家事调解要找哪里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来源:

向第三人赠送的财产可以要求返还吗?案情:周某(女)与杨某(男)系夫妻关系,杨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商某某发展婚外感情,并于2012年起先后向商某某帐户转款计37万余元,另代商某某支付房款、购车款、保险费等11万余元。后商某某返还杨某10万元,余款38万余元未予返还。周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杨某擅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商某某的行为无效,并要求商某某归还38万余元。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在赠与商某某48万余元时并未经其配偶周某的同意,该处分也并非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属于无权处分。商某某在接受赠与时,已经知道杨某的婚姻状态,仍无偿接受,其行为不属于善意取得,故法院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据此判决:商某某给付周某38万余元。动产从交付时起权利转移、不动产则从过户登记时权利转移。虹口婚姻家事调解要找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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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误区:只要军人不同意,就不能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3条的规定,“……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面3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即:(一)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军婚受法律更加严格的保护,但并不是军人一方不同意就离不掉,离不掉的前提是军人一方没有过错或者非其自身原因。如果是军人的过错导致对方要离婚,是可以离掉的。静安离婚婚姻家事录音遗嘱是以录音形式订立的遗嘱,订立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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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杂志2014年刊发的文章中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重点在于明确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如果赠与的房产已经登记过户,但受赠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行使法定撤销权。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定事由,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的权利,故,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合同法第1百九十二条第1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故受赠人若出现上述情况,则赠与人有法定撤销权,但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离婚协议中夫妻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的,一方反悔可以撤销吗?实务中有两种观点:第1种认为,在未过户前可以适用合同法第1百八十六条自由撤销权的规定;第二种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不同于单纯的赠与行为,不能适用自由撤销权的规定。小编同意第二种观点: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条款与整个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不能单独行使任意撤销权。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育以及债务承担等涉及人身财产事项协商一致的协议,并带有感情因素,并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可以理解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并不因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赠与人就当然有权撤销赠与,因此对离婚协议的审查不能简单适用合同法等价有偿的原则,而应着重从是否有违当事人真意、是否侵害子女和女方利益等角度进行考量。约定的时间:男女双方既可以在结婚之前就财产问题作出约定,也可以在结婚时或者婚后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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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遗嘱是指两个以上遗嘱人基于共同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一份遗嘱。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大量共同遗嘱的形式,但法律没有对其效力做出明确规定。共同遗嘱能否被认定有效?夫妻双方订立遗嘱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由一方书写遗嘱内容,双方共同签字的,该遗嘱效力如何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夫妻一方书写遗嘱内容,由双方共同签字,且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视为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共同订立了遗嘱,而并非夫妻一方为另一方代书遗嘱,不受《继承法》有关代书遗嘱的限制。因此,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订立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符合遗嘱形式要件的应为有效。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书面声明都是自书遗嘱。虹口专业婚姻家事辅导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虹口婚姻家事调解要找哪里

婚姻家事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是否有效?答:可以有效。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主张以口头形式进行了约定,并且双方对此均无异议,对于口头约定的效力,也应予以认可。问: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承担,债权人能否以不知道双方之间的约定为由,就夫或妻一方为其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主张夫妻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答:可以。夫妻双方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在双方内部应按照约定履行。双方约定财产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承担,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可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方清偿债务后可以根据其内部约定向负债一方追偿。问: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订立财产契约,后来并未结婚,该份契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答:没有效力。夫妻财产契约应以婚姻关系成立为其特殊的成立要件,如果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订立财产契约,后来并未结婚,该份契约不产生效力。虹口婚姻家事调解要找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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