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小分子亚硝胺杂质研究公司
3.本指导原则中使用的术语亚硝胺是指N‑亚硝胺。4.本指南适用于新药申请(NDA)和简化新药申请(ANDA)的申请人。本指南还适用于向CDER提交含有化学合成片段产品的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的申请人、拟议药品的赞助商、药品主文件(DMF)持有人以及未获批准申请的上市产品制造商(例如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 Act)第503B节(21 USC 353b) 由外包设施配制的药品和受《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505G节(21 USC 355h) 约束的药品(即非 (OTC)专论药品))。本指南还适用于与 API 或药品制造商合作的合同制造商。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19年,被山东省认定为首批新型研发机构。黑龙江小分子亚硝胺杂质研究公司
API制造商或有资质的实验室可以使用经过适当验证的方法进行测试。对API制造商建议:尽管预计在大多数原料药的生产过程中不会形成亚硝胺,但所有化学合成原料药的制造商都应采取适当行动,降低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的风险,因为这些原料药有可能形成亚硝胺类。API制造商应审查其API生产工艺,并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亚硝胺杂质的可能性。如果确定存在亚硝胺杂质的风险,则应使用灵敏且经过适当验证的方法对批次进行验证性测试。如果适当的风险评估确定不存在亚硝胺杂质的可能性,或者确定存在风险但未检测到亚硝胺,则不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海南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研究费用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位于产业历史悠久、产业体系完善,山东省重要的药物研究生产基地--淄博。
这进一步增加了材料回收中亚硝胺的风险。由于这些原因,一些使用某些“低”风险工艺制造的原料药的药品发现含有亚硝胺杂质。由于这一根本原因,该机构观察到以下情况:一个生产场所可以使用一种以上普通溶剂的合成工艺生产相同的API。如果这些合成过程中任何一种产生亚硝胺或含有前体胺,那么送去回收的溶剂都有风险。在没有控制和监测的情况下,使用从不同工艺或跨生产线混合的回收溶剂可能会引入亚硝胺质。如果使用含有亚硝胺杂质的回收溶剂制造API,即使合成路线通常不易形成亚硝胺,API也会含有杂质。
对于药品质量控制的任何变化,如果这些变化可能对药品的特性、强度、质量、纯度或效力产生中等程度的不利影响,则必须在进行药品销售前至少30天提交补充材料,因为这些因素可能与药品的安全性或有效性有关。尽管这些控制措施有望提高对原料药或药品具有其声称或声称具有的特性、强度、质量、纯度或效力的保证,但在亚硝胺杂质的新控制措施的情况下,管理局没有将这一变化指定为可以在管理局收到补充后实施的变化(即在0天补充中生效的变化)。研究院专业技术服务团队:目前40余人,主要负责生物医药各技术单元的管理与运营,并对外提供技术服务。
在这方面,API制造商应参考ICH M7(R2)和ICH行业指南Q7《活性其药物成分良好生产规范指南》和Q11《原料药开发与生产》中的建议。在工艺开发过程中应考虑以下因素:尽可能避免可能产生亚硝胺的反应条件;在合理情况下,通过适当措施进行净化研究,证明该过程得到了充分控制,能够在推荐的AI限值内持续减少亚硝胺杂质;如果合成途径中可能形成亚硝胺,则使用仲胺、叔胺或季胺以外的碱(如果可能);如果可能的话,避免使用酰胺溶剂(如N,N-二甲基甲酰胺、N,N-甲基乙酰胺和N-甲基吡咯烷酮),当不可避免地使用它们时要谨慎,要评估亚硝胺是否会形成。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是一个有朝气有活力的年轻团队。河南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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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仲胺、叔胺或季胺基团的原料药的药品如果接触亚硝化剂就有形成NDSRI的风险。有风险的原料药包括具有二级、三级和季胺官能团的原料药。还包括使用危险材料合成路线的API。根据ICH Q10药品质量体系指南,制造商和申请人的药品质量体系扩展到对采购材料质量的控制。供应商资格认证计划是制造商的系统(如审计、材料评估、资格认证),用于选择能够使用定义和商定的供应链从批准的来源提供材料的材料供应商。这种情况的一个例子是二甲胺,它可能作为杂质存在于原料药中。黑龙江小分子亚硝胺杂质研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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