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中药工艺开发所
1993年7月,卫生部药政局发布了《新药(西药)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汇编》。其中包含了新药一般药理研究方面的指导原则,该指南重视对除主要药效作用以外大量药理作用的研究,但未提及关于可能发现药物新作用及其不良反应的观察。1999年9月有关一般药理学研究的指导原则(讨论稿)进行了修订,参考国外文献,该指南强调根据药物的药理作用,在较大量研究不同系统功能的基础上,针对药物的领域和特点进行系统的专项研究。但该指南对于一般药理研究以及确定或推测药物与人体使用的安全性关系方面,尚未深入探讨。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严格遵守“合规公正,专业高效,技术诚信”的服务原则。枣庄中药工艺开发所
体内试验结果是制剂终的验证指标。由于体外释放度的测定条件与制剂在胃肠道中释放药物的环境不同,释放度测试结果并不能反映制剂在体内释放药物的情况。有时候,虽然体外测试符合缓释制剂的设计要求,但制剂在体内的行为可能不完全遵循要求。由于制剂终需要用于临床应用,因此评估产品质量、工艺和释放度检测方法的合理性取决于产品在体内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释放药物。一方面,为确保放大工艺的可行性,在小试和中试生产过程中应对工艺进行充分的研究,确定影响制剂质量的关键工艺因素和参数的范围。河北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中心研究院药物质量研究中心拥有专业技术人员10余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80%以上。
虽然DNA分子鉴定技术可以鉴别来源于亲缘关系相近物种的药材和混淆品,但现代色谱技术的研究与运用则更能够有效地控制中药的质量。对于加工炮制或萃取后的中药材,DNA分子鉴定技术有时无法鉴别。由于中药材发挥作用的物质基础是其中所含的化学成分,因此化学分析方法更具有反映药材内在质量的优势。根据不同的质量评价目的,我们在中药的质量控制方面系统地应用了现代色谱技术。薄层色谱是一种有效的中药化学鉴别方法,因为它具有简单的样品预处理要求、信息量大(全成分显示)、可一次操作多个样品、操作成本低等特点。
针对制剂药物的释放时间长短,释放度整体考察的时间也会有所差异,一般建议不要低于给药间隔时间。药物释放量的测定,指已释放入介质中的药物进行的定量测量,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测定药物含量的一般原则。目前常用的方法为UV法和HPLC法。在方法学验证过程中,除了要考虑一般原则外,还需要关注主药在释放介质中的稳定性、较佳取样量以尽量减小误差、以及滤器的性质,以确保有效成分不会在滤器上发生吸附。对于复方缓释制剂中的药物成分,需要进行研究和控制其释放行为。如果同一个方法无法有效测定每个成分的释放行为,则需要对不同成分选择建立不同的测定方法。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着力培养创新型项目、人才、团队,为其提供转化孵化平台。
选择质量研究方法与方法学验证:在考虑对国家药品标准中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时,应优先选择标准所列出的检测方法。方法学研究主要验证国家标准指定的检测方法或条件是否适用,对于已确定的检测方法和各控制参数(例如柱子或板的种类、型号、流动相和展开剂的组成、流速、检测方法、检测器种类和检测波长等),通常无需进行进一步筛选研究。对于定量测定,如含量、溶出度和释放度等,应重点考虑方法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对于原料药的有关物质检查,应通过采用合成中间体或粗品等方法,考察方法的专业性。对于制剂的有关物质检查,应通过破坏试验等方法,考察方法的专业性。研究院致力于打造“面向鲁中、服务山东、辐射全国”的区域性医药技术创新与资源共享中心。枣庄中药工艺开发多少钱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药物质量中心可从事化药、中药、多肽、生物制药等原料药及制剂的药物质量研究。枣庄中药工艺开发所
相较于之前的《新药审批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缩小了新药的定义范围,同时扩大了“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定义范围。1999年,我国颁布的《仿制药品审批办法》已经明确规定,仿制药品是指仿制国家药品标准(包括《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已经批准正式生产并纳入国家标准的药品品种。2002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更进一步规定,“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是指申请注册已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正式标准的药品。同时,该法规明确国家药品标准包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枣庄中药工艺开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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