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如何办理

时间:2021年07月31日 来源: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要符合什么条件:1、隐名股东身份认定。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首先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只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其次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且无违法行为。2、隐名股东是否有权转让股权。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3、隐名出资者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若为隐名出资者对外转让股权,需首先确定其是否具有股东身份,确定办法和依据如前述;若并不具有股东身份,则转让合同无效;如具有股东身份,则需要分情况对待:受让人继续隐名,则需要与显名股东之间建立新的契约关系;若受让人需显名,则需要隐名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然后完成转让。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极为积极的意义。上海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如何办理

以转让股权中的部分权能(如盈余财产分配权等)为内容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股权内容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两种性质的权利。自益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而可单独主张的权利,主要包括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等财产权利;共益权是指股东为公司利益兼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股东会议出席权和表决权、知情权、查阅权、诉讼权等参与性权利。自益权必须基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才可能具体化。尽管自益权是一种财产权,但是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只有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后才能行使,是一种预期的权利,它不能单独于股东之外而单独存在,必须依附于股东,当然,也不能与股份相分离而转让。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应注意什么:明晰股权结构。

股权转让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1、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机构持股比例达到发行在外股份的30%时,应发出收购要约,由于组织会对此种收购方式持鼓励态度并豁免其强制收购要约义务,从而可以在不承当周全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轻易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权,较大降低了收购成本。2、由于中国的同股不同价,国家股、法人股股价低于流通市价,使得并购成本较低;通过协议收购非流通得公众股不只可以达到并购目的,还可以得到由此带来的“价格租金”。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1、公司法定表示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表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表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中华人民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国家,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国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国家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安徽股东对外股权转让办理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上海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如何办理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还应当注意法律对转让主体、内容、程序上的一些规制。如新《公司法》第1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上海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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