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清算审计专业

时间:2021年06月25日 来源:

有人认为审计(AUDIT)是从会计中派生出来的,其本质还是与会计有关。事实上,审计与会计是两种不同的但又有联系的社会活动。审计与会计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审计的主要对象是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会计资料是审计的前提和基础。会计活动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活动本身就是审计监督的主要对象。我国古代的“听其会计”和西方国家的“听审”,都含有审查会计之意,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审计的一种手段和方法。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上海清算审计专业

审计是指由专设机关依照法律对国家各级机构及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重大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的单独性经济监督活动。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其实践活动历史悠久。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单独性的经济监督活动。上海清算审计专业审计与会计是两种不同的但又有联系的社会活动。

单独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也是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国内外审计实践经验表明,审计在组织上、人员上、工作上、经费上均具有单独性。为确保审计机构单独地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机构必须是单独的专职机构,应单独设置,与被审计单位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为确保审计人员能够实事求是地检查、客观公正地评价与报告,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应当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不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如果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职权应当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一般来说,有关于审计人员需重点掌握的审计方法,主要有如下几个:(1)核对法。所谓核对法,其是指将会计记录及其相关资料中两处以上的同一数值或相关数据相互对照,用以验明内容是否一致、计算是否正确的审计方法,其目的是查明证、账、表之间是否相符,以证实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真实、正确、合法。(2)审阅法。审阅法是对企业或单位凭证、账簿和报表以及经营决策、计划、预算、合同等文件和资料的内容详细阅读和审查,以检查经济业务是否合规、经济资料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的审计方法。一般情况下,审阅法主要是查证证、账、表等会计材料。审计对企业来说,产品生产成本的核算是确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关键。

根据我国审计法规的要求,被审计单位应当坚决执行审计决定,如将非法所得及罚款按期缴入审计机关指定的专门账户。对被审计单位和协助执行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应当采取措施责令其执行;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可依法追究其责任。由此可见,我国机构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强制执行,这也充分地显示了我国审计的权势性。我国社会审计组织,也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单独承办审计查账验证和咨询服务业务,其审计报告对外具有法律效力,这也充分体现它们同样具有法定地位和权势性。我国内部审计机构也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置的,在单位内部具有较高的地位和相对的单独性,因此也具有一定的权势性。各国为了保障审计的权势性,分别通过《公司法》、《证券交易法》、《商法》、《破产法》等,从法律上赋予审计超脱的地位及监督、评价、鉴证职能。一些国际性的组织为了提高审计的权势性,也通过协调各国的审计制度、准则以及制定统一的标准,使审计成为一项世界性的权势的专业服务。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职权应当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上海投标审计研究

证据是审计人员用来确定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或有效性及经济现象真实公允性的各种形式的凭据。上海清算审计专业

国家审计机关的职责:1、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2、除《审计法》规定的审计事项外,审计机关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审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3、审计机关有权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机构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4、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5、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上海清算审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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