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股权转让节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主要如下: 1、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国家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3、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属于他物权设定转让属于他物权转移。 4、交易市场不同 《中华人民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国家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 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浙江股权转让节税
子公司股份转让流程: (1)母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转让或是否行使优先权的决议; (2)子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 (3)如果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不同意其股东转让股权的决议,则依据公司章程由转让方之外的其他股东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 (4)如果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其股东转让股权的决议,则由股权转让方和股权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召开新的股东会或董事会,接受新股东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股东名册,公司向新股东签发股权凭证,制作相关文件,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江苏企业股权转让节税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
对股权转让合同的公证: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办理公证,应依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根据《中华人民公证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因此,为了保护国家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股权转让后及时办理股权变更:1、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发起人与他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设立1年之后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于预期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细节: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浙江股权转让节税
股权转让合同与许多民事合同不同,它更多地具有法定的生效条件。浙江股权转让节税
股权转让印花税转让双方都需要交,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机构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浙江股权转让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