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审计研究
公认具有表示性且被普遍引用的是美国会计学会1972年在其颁布的《基本审计概念公告》中给出的审计定义,即"审计是指为了查明有关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与所制定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客观地收集和评估证据,并将结果传递给有利害关系的使用者的系统过程"。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是审计的对象,也就是审计的内容。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表示着被审单位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或有效性及经济现象(如会计资料)的真实公允性的一种看法。本书第四章将深入探讨这一问题。事中审计是指在被审单位经济业务执行过程中进行的审计。安徽审计研究
独立性特征: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也是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国内外审计实践经验表明,审计在组织上、人员上、工作上、 经费上均具有独立性。为确保审计机构独立地行使审计监督权,审 计机构必须是独立的专职机构,应单独设置,与被审计单位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为确保审计人员能够实事求是地检查、客观 公正地评价与报告,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应当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不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如果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清算审计工作内部审计目的在于帮助本单位健全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职能不同: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记录、计算、反映和监督;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此外还包括评价和公证。会计虽说也具有监督职能,但这种监督是一种自我监督行为,主要通过会计检查来实现,会计检查或查账,只是检查账目的意思,主要针对会计业务活动本身,而审计,既包含了检查会计账目,又包括了对计算行为及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分析、检验,即含审核稽查计算之意;会计检查只是各个单位财会部门的附带职能,而审计是独立于财会部分之外的专职监督检查;会计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检查范围、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审计的目的在于证实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实现审计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仅有手段。
注会审计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存在的基础。一旦独立性受到影响,审计意见就不可能做到客观、公正。过度的竞争会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进而影响到审计的质量。独立性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性。会计师事务所在承办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整体层面和具体业务层面采取措施,以保持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组的独立性。审计主体,是指审计行为的执行者,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我国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在宪 法中做了明文规定,审计法中又进一步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相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相关部门设立审计机关。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审计机关负责人在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撤换。审计机关有要求报送资料权,检查权,调查取证权,采取临时强制措施权,建议主管部门纠正其有关规定权,通报、公布审计结果权,对被审计单位拒绝、阻碍审计工作的处理、处罚权,对被审计单位违反预算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的处理权,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理、处罚权,给予被审计单位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的建议权等。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被询证者)获取书面答复以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安徽财务审计业务
系统基础审计是审计技术发展的第二阶段。安徽审计研究
按审计执行主体分类:按审计活动执行主体的性质分类,审计可分为相关部门审计、独立审计和内部审计三种。相关部门审计(governmental audit) 相关部门审计是由相关部门审计机关依法进行的审计,在我国一般称为国家审计。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包括相关部门设置的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相关部门设置的审计厅(局)两个层次。国家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相关部门各部门和地方人民相关部门、国家财政金融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国有资产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各国相关部门审计都具有法律所赋予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强制性。安徽审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