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节能减排交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公司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来源:

对用户红线外的燃气管道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列入燃气发展规划的,原则上按照规划要求,落实配套。 (三)优先将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项目的燃气排管工程列入道路掘路计划。排管工程需在新建、扩建、改建、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开挖施工的,掘路修复费收取按照《关于调整本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18〕8号)执行。 (四)对经核准建设、符合现行上海市《燃气分布式供能系统工程技术规程》并按照“以热(冷)定电”原则运行的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本市电网企业要按照“优化并网工作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高服务效率”的原则,办理并网业务,并网申报、审核和批准过程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电网企业要加强配电网建设,将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纳入区域电网规划范畴。对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长宁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若干政策措施。奉贤区节能减排交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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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实施细则的制定要求)   对符合第四条支持范围内的节能减排低碳项目,须由该项目管理部门牵头制定实施细则。其中,市发展改*委牵头负责可再生能源开发和清洁能源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推广、节能低碳能力建设等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业节能减排、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产品推广等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牵头负责建筑节能减排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市交通委牵头负责交通节能减排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大气污染减排、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市水务局牵头负责水污染减排等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市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农业减排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市绿化市容局牵头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黄浦区企业节能减排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申报条件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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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符合*低能耗建筑示范的项目,每平方米补贴300元。 (四)符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的项目,居住建筑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50元;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及以上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25元;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5%(含)至20%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15元。 (五)符合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的项目,采用太阳能光热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45元;采用浅层地热能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55元。 (六)符合立体绿化示范的项目,花园式屋顶绿化每平方米绿化面积补贴200元;组合式屋顶绿化每平方米绿化面积补贴100元;草坪式屋顶绿化每平方米绿化面积补贴50元。一般墙面绿化每平方米绿化面积补贴30元,特殊墙面绿化每平方米绿化面积补贴200元。

(三)符合申报*低能耗建筑示范的项目,应当在项目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后一年内,由业主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提出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后,由业主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提出验收申请,验收通过给予项目*终评定。 (四)符合申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的项目,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年内,由业主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提出申请。 (五)符合申报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的项目,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年内,由业主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提出申请。 (六)符合申报立体绿化示范的项目,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年内,由业主或受委托的法人单位向市绿化市容局提出申请,市绿化市容局接受申报并初审后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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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包括: 1.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采集项目市级资金扶持申请表; 2.项目的验收报告; 3.项目商业合同、费用支付的有效凭证或者投资的有效凭证等; 4.项目中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或者校准证书; 5.数据传输真实性、长久性承诺书; 6.《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诚信记录确认证明; 7.国家和本市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市市场监管局或者其委托机构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将在市市场管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无异议的,列入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苏州市节能减排扶持资金政策有哪些?嘉定区节能减排节水改造/中水回收/雨水回收项目资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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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条(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求,落实《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加大对本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规范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体要求)   专项资金聚焦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主要用于鼓励对现有设施、设备或能力等进一步挖潜和提高,重点支持其他资金渠道难以覆盖或支持力度不够且矛盾比较突出的事项。专项资金原则上只用于节能减排降碳的奖励和补贴,不用于直接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市原存量资金已明确规定的用途不变。奉贤区节能减排交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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