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水电站航标耐撞耐用

时间:2021年01月26日 来源:

北方位标设在危险物或危险区的北方,船舶应在本标的北方通过;东方位标设在危险物或危险区的东方,船舶应在本标的东方通过;南方位标设在危险物或危险区的南方,船舶应在本标的南方通过;西方位标设在危险物或危险区的西方,船舶应在本标的西方通过。左右通航浮: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分别设在航道的左侧和右侧,标示航道左侧和右侧界线。顺航道走向行驶的船舶应将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置于该船的左舷和右舷通过。**标是用于标示特定水域或水域特征的标志。二类航标配布:发光航标和不发光航标分段配布。山西水电站航标耐撞耐用

泛滥标,是指内河航行标志之一。设在被洪水淹没的河岸或岛屿靠近航道一侧,用以标示岸线或岛屿的轮廓标志形状为杆形,顶标为截锥体形。左岸标颜色为白色或黑色,灯质为绿色或白色定光;右岸标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定光。 [1] 设在内河被洪水淹没的河岸或岛屿靠近航道一侧的标志。标示岸线或岛屿的轮廓。木质**上端安装截锥体顶标一个,设在左岸的全部漆白色或黑色,夜间悬点白色或绿色定光灯;设在右岸的全部漆红色,夜间悬点红色定光灯。泛滥标也可以安装在具有浮力的底座上而漂浮水面.北京禁止通行航标欢迎来电浮标是用锚碇泊水中的航标,用以表示航道、浅滩、碍航物。

航标常用以下,安全水域浮标:安全水域标设在航道**或航道的中线上,标示其周围均为可航行水域;也可代替方位标或侧面标指示接近陆地,颜色:红白相间竖纹,形状:球形浮标或带有球形顶标的柱形或杆形浮标,顶标(非球形浮标只要实际可行应安装):单个红球,方向浮标:方位标志设在以危险物或危险区为中心的北、东、南、西四个象限内,即真方位西北~东北,东北~东南,东南~西南,西南~西北,并对应所在象限命名为北方位标、东方位标、南方位标、西方位标,分别标示在该标的同名一侧为可航行水域。方位标也可设在航道的转弯、分支汇合处或浅滩的终端。

典型的浮动航标是浮标和灯浮标。浮标是具有一定的形状、尺寸、颜色的漂浮物体,锚碇在指定位置上用作助航标志,可安装灯器、音响设备、雷达反射器或其他设备,发光的浮标称为灯浮标。为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且便于识别,根据浮标的位置和作用,浮标按照国际统一要求漆上颜色并附加标志性的上部轮廓。1984年,我国采纳国际航标协会(IALA)推荐的海上浮标制度(A区域)的布设原则,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重新制定了《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4696-1999)国家标准并正式发布。截至2009年底,直属海事系统负责管理的灯浮标共2926座。航标是帮助引导船舶航行、定位和标示碍航物与表示警告的人工标志。

枯水期的航标配布应准确标示航道方向,注意标示浅滩航道的轮廓和揭示浅滩航道的**小水深。当水位陡涨陡落时,应及时调整标位,注意岸标不得距水沫线过远、过高或被水淹没。在潮汐河段,航标的配布应当保证所揭示的航道在所规定的基准面下有足够的水深,并应注意潮流变向时浮标的回转范围。在湖泊、水库及其它宽阔水域,应在岛屿、浅滩、礁石、通航河口适当配布示位标,供船舶定位或确定航向。水网地区应着重标示河口、湖口、突出的岸嘴和弯曲的岸形,并在支河汊港处指示航行方向。随着航运的发展,天然标志如山峰、岛屿等渐渐不能满足船舶航行的需要,航标就是在这情况下逐步发展起来的。北京禁止通行航标欢迎来电

发光的立标称灯桩,发光射程比灯塔近得多。山西水电站航标耐撞耐用

一类航标配布:配布的航标夜间全部发光。白天,船舶能从一座标志看到次一座标志;夜间船舶能从一盏标灯看到次一盏标灯。二类航标配布:发光航标和不发光航标分段配布。在昼夜通航的河段上配布发光航标,其标志配布与一类航标配布相同;在夜间不通航的河段上配布不发光的航标,其标志配布密度与三类航标配布相同。三类航标配布:航标配布的密度比较稀,不要求从一座标志看到次一座标志,对优良河段的沿岸航道可沿岸形航行不再配布沿岸标,但每一座标志所表示的功能与次一座标志的功能应相互连贯,指引船舶在白天航行。重点航标配布:只在航行困难的河段和个别地点配布航标。优良河段一般*标示出碍航物。根据需要与条件配布发光航标或不发光航标。船舶需要借助于驾驶人员的经验利用航标和其他物标航行。山西水电站航标耐撞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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